葛拉漢 (Benjamin Graham) 的《智慧型股票投資人 (The Intelligent Investor) 》是寫給普通投資者的書,自它從 1949 年問世以來,一直被人們奉為“股票投資聖經”。在 1973 年第 4 版的基礎上,葛拉漢寫了一篇後記,每當我讀到這篇後記之時,總有一個問題縈繞心懷,葛拉漢想在這篇後記中告訴投資者什麼呢?
誠如價值投資者們所知道的,葛拉漢的投資被後人一直稱為“撿煙蒂”策略。他和他的合夥人,一生中花了大量的時間,打理他們的證券投資組合,他們的組合總是能夠做到很好的分散化,其中包括 100 多種不同的證券,通過這種方法 (低估時買進,在上漲到他們認為不再有吸引力時就賣掉) ,他們做得相當成功,替他人管理的幾百萬美元的資產年均回報率 20%。
然而就是在本書出版的第一年,即 1949 年,他和另外一個合夥人投資了 71.25 萬美元資金,相當於他們資金的 25%,收購了一家成長型企業一半的權益。
雖然,葛拉漢在後記中沒有點出公司的名字,但是後來人是知道的,這就是政府僱員保險公司(GEICO),他擔任這家公司的董事多年,由於命運的巧合,他的最優秀的學生巴菲特於 1976 年對該公司下了巨額投資,當時這家保險公司已經陷入了破產的邊緣,後來的事實證明,這也成了巴菲特做得最好的一筆投資之一。
葛拉漢在後記中說道:
“事實上,公司的極大成功使得其股價上漲到了最初購買時的 200 多倍。這種上漲幅度超過了利潤的實際成長,而且幾乎從一開始就顯得過高 — 按兩個合夥人自己的標準來看。但是,由於他們認為這個公司從事的是某種程度上離不開的業務,因此儘管價格暴漲,他們仍然持有公司大量的股份。他們基金的許多參與者都採用了同樣的做法,而且通過持有該公司及其後來所設分支機構的股票,這些人都成了百萬富翁。”
據第 4 版的註疏者賈森-茲威格註:一位投資者如果 1948 年年初擁有葛拉漢—紐曼 (Newman) 公司的 100 股 (價值 1 萬 1413 美元) 的話,那麼到 1972 年,當他繼續持有政府僱員保險公司分配的股票時,其價值將達到 166 萬美元 (24 年上漲 145.45 倍,本作者注) 。
“出人意料的是,僅從這一筆投資決策中獲取的利潤,就超過了 20 年內在合夥專業領域廣泛開展各種業務 (通過大量調查、無止境的思考和無數次決策) 所獲得的其他所有利潤。”本後記說道。
請注意以上關鍵詞:
- 投入了 25% 的資金。這在講究分散化投資的葛拉漢來講,已經是相當大的“重注”了。
- 收購了這個企業的一半權益,即這家企業真正的是他“自家”企業了。
- 恆時高估。
從他們的標準來看,幾乎從一開始,價格就顯得過高,但是考慮到是“離不開的業務”,就是後來價格暴漲他們也沒有賣掉 (至於走到快要破產的境地,那是在後來的 1976 年的事情了) 。我推想,其間還有一條重要的原因:即這家企業是他們“自家”了的。否則,如果換成別的證券,或許他們早就因為高估而賣掉了。
葛拉漢在這篇後記之中究竟想告訴投資者的是什麼呢?
且聽一聽他怎麼說:
“這個故事對智慧型股票投資人有什麼教育意義嗎?一個明顯的意義在於,華爾街存在著各種不同的賺錢方法和投資方法。另一個不太明顯的意義是,一次幸運的機會,或者說一次極其英明的決策 (我們能將這兩者區分開嗎?) 所獲得的結果,有可能超過一個熟悉此業務的人一輩子的努力。”
藉著葛拉漢的這段話,我作如下延伸思考:
1. 賺錢的方法有多種。單單就價值投資的門派,即“葛拉漢-陶德鎮” (巴菲特語) 裡的人們來講,就有不同的投資風格,如有嚴格秉承葛拉漢的“撿煙蒂”策略的投資大師,也有後來開創成長股投資的費雪 (Philip Fisher) 大師,而集大成者當然非巴菲特 (Warren Buffett) 莫屬。
今天,我們是站在這些巨人的肩膀上,我們自可結合資本市場的情勢,根據自己的投資偏愛作不同的選擇,甚至可以在自己的不同組合中因“股”施策,做不同的取捨。
有一點是應該注意的,即由於每個人的知識背景、行業背景是不同的,性情方面的修養更是千差萬別,所謂世界上沒有一片相同的樹葉,無論是做什麼樣的選擇,均是每個人不同智力活動下的水到渠成的結果。
2. 是不是嘗試做一次這種英明的決策。股市賺錢確實不易。然而,對於在市場多年,並且具有某些準備的投資者來講,是不是也可以嘗試著做一下這種英明的決策呢?
葛拉漢投資這家公司,實際上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它已經成了自家企業來經營了,這種身份就決定了他不再可能僅僅是一個股權交易者了,因此才會有這種出人意料的結果。
如果像筆者本人不才,近幾年實際上已經將自己相當一部分金融資產,“捆綁”在了自己認為有長期投資價值的資產之上了,而且從內心真的是沒有賣出的想法的。或許將來的結局並不如自己想像的那般美妙,然而,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哪怕其中有某種“賭”的成份。
人生在世,無論是在現實世界,還是在股票世界,其實重要選擇的機遇並不多的,一旦遇到這種重大的機遇,自當決然斷之。蘇東坡《留侯論》有言:“古之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現實社會中,命中注定我們多數普通人是當不成這種“豪傑之士”的了,但是資本市場有時卻會給有心人提供一種改變財富命運的機會 (當然也提供地獄機會) ,那何妨不在資本市場大膽嘗試一下呢?
有這種想法是不是口氣有點大?不過,在我看來,如果一個投資者每天滿足於小打小鬧式的追漲殺跌 (作為小賭怡情尚可) ,不僅浪費了青春,而且還要付出那麼大的精神成本,到頭來“空悲切”,實際上真的不如早早離開股票投資市場。當有重大機會之時,你得重重下注。有時,成功就是這麼“簡單”。
3. 誠如葛拉漢在這篇後記中所說的,“可是,在幸運或關鍵決策的背後,一般都必須存在著準備和具有專業能力等條件。人們必須在打下足夠的基礎並獲得足夠的認可之後,這種機會之門才會向其敞開。”
“當然,我們不能指望所有智慧型股票投資人 (多年以來,他們一直保持了謹慎和警覺) 都能有同樣的絶佳經歷。金融領域存在著大量有趣的可能。因此,積極投資者在這個大型的熱鬧場面中,應該能夠同時尋找到快樂和利潤。興奮肯定能找到的。”
是的,無論是現實社會,還是虛擬市場,二八定律常常是發揮作用的。股票市場確實是一個天堂,也是一個地獄。而如何選擇取捨,最終的命運如何,都要看自己的修為、努力與造化了。
《雪球》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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