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股大新聞,想必就是「廣明與惠普」達成和解了吧?這個好消息一出,讓廣明直接漲停。那這篇文章不討論廣明跟廣達的未來,而是我們來聊聊他們原本爭執的「反托拉斯( Anti trust )」法(又稱為反壟斷法)吧!這法條常出現在新聞版面上,不僅是最近的廣明與惠普,甚至還有早期的奇美,或是美國的科技巨頭 Google、Facebook、Amazon 都需面臨反壟斷調查。
那到底為什麼政府要反壟斷呢?而且為什麼「反壟斷」又要稱呼為「反托拉斯」呢?就讓我們用這篇文章,來與大家做介紹吧
反壟斷法是通稱,不是單一法規
「反壟斷法」泛指美國所有與反壟斷相關的法條,目前則主要以三部法規為主線:「修爾曼法 Sherman Act 」、「克萊頓法 Clayton Act 」和「聯邦貿易委員法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等。
為什麼「反壟斷」會又會被叫做「反托拉斯 Anti Trust 」呢?其實是因為在 1882 年時,美國石油大王洛克斐勒聯合 40 家相關企業,集體信託給「標準石油信託 Standard Oil Trust 」來聯手操控價格。而其他行業看到這操作後,也仿造手法,紛紛用聯合集體信託( Trust )來操縱商品價格。美國政府發覺後,認為這個做法不能被沿用,因此在 1890 年時,通過「修爾曼法 Sherman Act 」,來起訴這些集體信託企業。而想當然,始作俑者「標準石油信託 Standard Oil Trust 」也為此,於 1911 年破產倒閉了。
從此之後,在美國把所有與反壟斷相關的競爭法,都被稱為「反托拉斯法 Anti trust 」。甚至,美國政府內部還會專門成立機構,去調查這類案件,此機構名稱為「司法部反托拉斯署( Antitrust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那為什麼美國要努力打擊這類公司呢?
目的是保持市場競爭&手段公平
反壟斷法的主要是為的使市場保持競爭和手段公平,而不是打擊市場中最大的公司。企業能規模很大,大到幾乎吃掉整個市場,不會有問題。但政府不能因為某間公司特別出色且很會做生意就懲罰它吧?然而,如果大公司利用它的領先地位,去壓迫小公司的發展這樣就不能被允許了。
好比說 1945 年時,美國政府控告美國鋁業觸犯反壟斷法,美國鋁業擴張的過程中合法,但它卻不斷增加產能且超出實際需求。或許你們會問說,增加產能有錯嗎?答案是沒有。可是如果是「超出實際需求的擴產」就不行,這會壓迫到小廠商的生機,因此最後美國鋁業就吞下敗訴。
甚至說,有些產業即使做到市場第一大,但那個市場依然很競爭,舉例像是「運動鞋市場」。運動鞋王者,當然是 Nike,但你們可知道?它在北美的市佔率卻還不到 30 %。而且 Adidas 緊追在後,前幾年還有 Under Armour 異軍突起。所以在美國 Nike 並沒有因為他是市場第一大就被質疑壟斷。(這邊要說,Nike 在歐盟有因為手段公平而導致被調查反壟斷,只是與我們討論是不一樣的原因。)
再舉一個例子,Apple 公司,以手機利潤來說,它是「智慧型手機中最大的公司」。 2019 年 iPhone 佔了全球智慧型手機利潤的 60 %以上,而且 iPhone 還越賣越貴。然而,如果不想買 iPhone ,我們大可以選擇其他 Android 手機。因此 iPhone 賣得好是 Apple 有本事,這部份美國政府樂觀其成。但是, iPhone 的使用者,卻只能透過內建的 app store 購買 app ,這部份就有壟斷的疑慮了,所以美國政府目前正在調查中。
那為什麼要保持市場競爭和手段公平呢?因為市場一但失去競爭,極有可能會浪費國家資源。比方說前面提的「操控石油價格」,假設本來石油一桶只要 10 塊,但卻因為少數廠商的壟斷而變成一桶 50 塊,那大家就只能用 50 塊買石油。此時,本來可以用來買其他商品的錢消費費用,都被拿來買石油就會對整個國家的經濟有害。因此,政府需要出面打破壟斷,讓市場恢復競爭且價格回歸合理。所以,各國都有「反壟斷法」,只是名稱不同,在台灣的公平交易法就是防止類似事情。
Google、Facebook也遇反托拉斯法問題
2018 年時, Facebook 創辦人馬克祖克伯出席了美國國會,參議員問其「 Facebook 有壟斷市場嗎?」祖克柏回答:「依據調查,美國人平均使用 8 個不同的 app 與朋友聯絡感情。」這代表我們選擇的權利,大可以刪除臉書帳號,轉頭用其他 app。
然而,Google 也是遇到同樣事情,即便它在搜尋引擎市場市佔率是高達的 88 %,但我們依然有得選擇。政府不能因為 Google 和 Facebook 比較好用,或者讓比較多人用就懲罰吧?還是得舉證他們有利用「不公平手段阻礙競爭對手」才行。
問題是,什麼樣的手段叫做「不公平的手段」呢? Google 雖然在搜尋引擎市場市佔率是 88 %,但它提供的服務免費,更別說有操控價格的嫌疑。所以,美國也正探討「反托拉斯法」究竟符不符合新網路世代。畢竟,美股市值中的前五大公司都是科技巨頭。美國也有許多論述,認為這幾大科技公司將主宰人類的未來。總不能單純因為認為他們有壟斷,就判定他們違法吧?還是得要有憑有據才行,總結來說,這個「反托拉斯議題」會是接下來幾年,籠罩於美股科技股中的濃霧,當然同時也是科技股的投資人該好好關注的議題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