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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國家/地區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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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國家/地區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

2021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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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公共充電設備增長迅速,歐洲以德國為首、亞洲以韓國為冠

旅程焦慮被視為阻礙電動車發展關鍵因素之一,為解決此問題許多國家皆陸續推動友善電動車使用環境相關政策,從而帶動公共充電設備快速增長。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統計,2019年全球公共充電設備槍累計達86.2萬支,較2018年大幅成長60%。其中歐亞美三大洲分別以德國(369%)、韓國(1069%)及加拿大(161%)增長最為迅速(圖1)。

▲圖1. 2015年至2019年國際公共充電設備槍數成長情形。資料來源:Global EV Outlook 2020,車輛中心整理

主要國家/地區已發布相關計畫或法規,設立明確的充電設備建置目標

依歐盟2014年訂定的替代燃料基礎設施指令(2014/94/EU),德國綜合考量未來充電技術、私人充電點、電動車種類及數量(每10輛車至少有1個充電點)、公共運輸需求(至少每60km內有充電點)等因素,於2016年11月訂定國家政策框架(National policy frameworks, NPF),並已達成當初承諾2020年底前國內超過4.3萬個充電點。美國加州及韓國政府,亦根據其掌握的電動車及充電設備統計資料,並考量不同車種充電特性及使用者需求,對充電設備設置地點、類型及數量進行整體規劃(圖2)。

▲圖2. 主要國家/地區電動車充電設備建置目標。資料來源:主要國家政府機關網站,車輛中心整理

訂定電動車充電相關專法或條文,供利害關係人有所依循

德國及美國加州法規,主要是針對充電相關定義、技術安全性要求、交易方式及主管機關權責及充電業者權利義務等進行規範;韓國法規內容主要包括相關定義、應建充電設備之場所及比例、占用及妨礙充電之罰則等(表1),有關充電業者權利義務另於「電業法」中規範。

其中,針對快慢充及公共充電之界定尤為重要,其涉及後續相關政策擬定及政策影響之標的及範圍,如不同充電速率或性質的充電設備,所受到的管制及優惠程度應不同。根據主要國家/地區法規,公共充電主要是指可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無論其所有權為私人或政府;而快慢充界定,主要是根據該國充電設備採用之電力輸出功率進行規範。

表1. 主要國家/地區充電基本規範。資料來源:主要國家政府機關網站,車輛中心整理

業者具提供充電設備資訊及交易方式之義務

多數主要國家/地區法規要求充電相關業者應提交充電設備設置地點、輸出功率、收費方法及標準等資訊,供能源機關作為後續管理、資料分析及相關政策研擬及規劃使用。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亦規定充電營運商應對外公開充電費用,其中,德國及加州更進一步要求業者提供現金或信用卡等無須經過身分認證的付費方式,以避免營運商僅供給特定會員使用(表2)。另在跨營運商充電方面,韓國未對營運商提供充電漫遊(Roaming)服務進行規範,但2018年10月韓國環境部聯合韓國環境公司與8家充電業者合作,提供一張會員卡供車主於不同公共及私人充電設備進行充電使用,並建立共享系統以結算充電費用。

表2. 主要國家/地區充電業者相關規範。資料來源:主要國家政府機關網站,車輛中心整理

增修訂建築法規或地方自治條例,保障電動車使用者基本充電權利

確保建築物充電比例
2018年歐盟修訂「建築能效指令」(2018/844),要求會員國於今(2020)年3月前制修定建築法規以符合法定充電設施數量;德國由聯邦經濟與能源部(BMWi)及內政部(BMI)提出的GEIG草案,已於今年3月取得內閣批准,目前聯邦議會正在審理中。

有別於德國及加州作法(表3),韓國並非針對新建或既有建築物進行全面規範,而是授權地方政府根據當地電動車供應及運行現況、未來規劃、路況等,針對不同場所充電設備建置比例,以及快充數量進行規範,目前所有地方政府已訂定電動車充電相關自治條例。

保障屋主充電權益
多數車主面臨住屋處無法建置充電設備的狀況,然德國自本(12)月「住宅所有權現代化法」(WEMoG)生效後,屋主能以電動車充電為由,無須經過其他屋主同意便可要求變更房屋結構,但費用須自行負擔。

改善電動停車位佔用問題
針對傳統燃油車輛佔用電動停車位的問題,各主要國家/地區均訂有相關規定(表3):德國過往依各地方政府規定處以不同的行政罰,如拖吊或處不同額度之罰鍰等,今年4月28日「道路交通管理條例」(StVO)修正案生效後,未經授權停放電動車位者,除需負擔原先應繳納之拖吊費外,並應處55歐元罰鍰。加州停車設施營運或所有者,針對未進行充電的車輛,依法通知警察機關後可進行拖吊。韓國針對占用公寓大廈以外的≥40kW快速充電設備或充電超過2小時,依法最高處20萬韓元。

表3. 主要國家/地區保障充電相關規範。資料來源:主要國家政府機關網站,車輛中心整理

結語

為避免廣設電動車充電設備衍生後續相關安全及管理問題,各主要國家/地區皆於設定充電目標前,訂定充電站專法或增訂充電站相關規範,以供相關政府機關、業者及民眾有所依循。電動車充電所涉及議題龐大且複雜,我國可參酌先進國家推動經驗,並整合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以訂定符合國內整體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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