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 2016 年 1 月 7 日,一輛 1800 萬的 McLaren (麥拉倫) 650 S 停紅燈遭到摩托車追撞,最後摩托車騎士需支付高達 250 萬以上的維修費用;再回推到 2014 年底發生 Toyota Vios 與 McLaren (麥拉倫) 在山路對撞的事件,種種千萬名車被撞的案件屢見不鮮,雖然能保住人身安全最為重要,但高昂的賠償費用常讓人感嘆:「寧可開車去撞牆,也千萬不要去撞超跑!」
「汽車超額責任保險」屬於附加險的一種,並無法單獨購買,一般要搭配「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才能購買。「汽車超額責任保險其實就是多一層防護」,由於現在超跑滿街跑,超跑車禍也時常發生,動輒百萬起跳的維修費也不是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額度所能負擔,所以產險公司近年來紛紛推出「超額責任保險」,額度從 500 萬~1000 萬不等,為的就是彌補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不足之處。另外,汽車超額責任保險也不僅僅只理賠車損的部分,包括車上乘客、對方車輛駕駛或乘客受傷也都在理賠範圍之內。
我們就以下例子來解釋,假設今天張先生開車時,不小心撞到了輛 ASTON MARTIN (奧斯頓馬丁),而且力道猛烈到連 ASTON MARTIN (奧斯頓馬丁) 駕駛都受到重傷,後經過維修人員檢查及估算後,ASTON MARTIN (奧斯頓馬丁) 的維修費需要 720 萬,ASTON MARTIN (奧斯頓馬丁) 駕駛也向張先生求償 400 萬的醫藥費,這時張先生該如何處置?
以上述的案例來說,如果張先生沒有加保汽車超額責任保險,僅保了的第三人責任險 200 萬和車體損傷 20 萬,以及強制險,那保險總共能幫張先生負擔 200 萬 (第三人責任險) + 20 萬 (車體損傷) + 200 萬 (強制險最高額度) =420 萬,也就是說其餘的 700 萬都需要由張先生自行負擔。
但如果今天張先生有加保了額度為 1000 萬的超額責任保險,其餘的 700 萬都能由超額責任保險來負擔,張先生並不需要多出一毛錢,當然也更不可能會像媒體講的,需要不吃不喝好幾年來償還維修費及醫藥費。
任何保險都只能事後補救,亡羊補牢,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小心開車,尤其是當街上有牛 (LAMBORGHINI 藍寶堅尼) 、馬 (FERRARI 法拉利(Ferrari NV, RACE-US)) 之類的超跑現蹤時,真的要保持好距離,記住,有時候保持點距離才是最美的。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