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稅,成為了科技公司近幾年在不少國家面臨的大麻煩。
歐盟稅法改革,矛頭指向科技巨頭
受疫情衝擊國家財政以及數字消費普及的影響,今年7 月份,印尼宣布向亞馬遜、Google、Netflix、Spotify(Spotify, SPOT-US)徵收10% 的增值稅; 8 月臉書三家子公司、TikTok印尼、迪士尼東南亞等公司被納入徵稅名單; 9 月徵稅名單進一步擴大,領英新加坡、推特(Twitter, TWTR-US)旗下兩項業務、Zoom、京東印尼、微軟愛爾蘭等十二家公司被列入。這些科技公司必須從 10 月 1 日起開始向廣告商和其他客戶收取 10% 的增值稅。
印尼規定,在該國銷售數字產品和服務的非居民外國公司如果年銷售額超過6 億印尼盾(約合4 萬美元),或每年產生超過1.2 萬個用戶流量,則需要繳納10% 的增值稅——也就是說,印尼這項針對科技公司的增值稅名單還可能會繼續擴大。
和印尼相比,歐盟是個更大的麻煩。2010 年,法國文化部頒布報告稱,法國應該向網路公司徵收廣告收入稅以補貼本國的文化產業。這項稅被形像地稱為“Google稅”。經過數年的爭議, 2018 年歐盟推動通過了《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的法律草案,其第十一條明確要求向網站收取原創新聞內容轉載費用,被稱為“連結稅”或“Google稅”——矛頭直指Google、臉書等網路巨頭。
印尼徵收的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直接由消費者承擔了,而“連結稅”嚴格意義上並非政府稅收,是要求網路服務商向出版商、作家等內容創作者支付費用——想像一下,你用百度(Baidu, BIDU-US)搜尋出一篇騰訊新聞稿件的連結,僅僅是連結,百度還需要向騰訊新聞及作者付錢,這事百度幹不幹?
搜尋引擎掌握了網路最重要的流量入口(尤其是PC時代),去哪不是老大? Google自然不會願意支付“連結稅”,還一度“威脅”若歐盟開徵連結稅會退出歐盟市場,不再向歐盟國家提供Google新聞等服務。
影響更普遍的是歐洲各國在力推更直接的數字稅徵收方案,尤其是在疫情中各國財政繼續惡化,法國、英國等國家已經不在乎川普的對等威脅,直接宣布了各自的數字稅計劃。
英國政府宣布,將從4 月1 日開始對亞馬遜、臉書和Google在內的眾多美國科技巨頭徵收2% 的“數字服務稅”(DST),法國則在2019 年7 月就公佈了自己的數字稅法案,向大型科技公司徵收年度總收入3% 的稅(由於川普對等加稅威脅擱置)。
英國的“數字服務稅”適用於全球銷售額超過5 億英鎊(約合6.48 億美元),且其中至少2500 萬英鎊(約合3420 萬美元)來自英國用戶的公司;法國的數字稅規定的門檻則為全球數字業務年營業收入超過7.5 億歐元,且在法國境內年營業收入超過2500 萬歐元的企業——非常明顯是針對大型科技企業,因此Google、臉書、亞馬遜等巨頭稱這是對大型企業的歧視。
不只是數字虛擬服務,歐盟針對電商行業的VAT(增值稅)也在繼續推行:
- 2016 年 9 月 16 日,英國正式頒布VAT法規,在英國銷售商品給英國消費者,就必須繳納增值稅;
- 2018 年11 月9 日,德國通過新設法案,規范德國境內電商平台及其賣家的VAT稅務責任,涉規電商平台有義務監督和規範其平台上賣家繳納銷售增值稅,並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 此後,法國也頒布了增值稅法案,歐洲國家對跨境電商VAT的問題一再提及,歐洲稅務合規化促使亞馬遜等電商平台對VAT註冊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數字服務、硬體產品、跨境貿易、網絡零售……無一倖免。除了稅收問題,歐盟 2018 年頒布的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更是對科技公司普遍的數據化營運產生了嚴重限制。
科技公司鉅額的避稅缺口
科技公司應該都挺討厭歐盟的。當然,各大科技公司從來也不是什麼安心納糧的“好好公民”。科技網路巨頭們“抗稅”的前情,是一段溯源已久的“避稅”歷史,比如人們所熟知的各個“避稅天堂”,其中知名度最高的莫過於開曼群島。
蘋果、微軟、英特爾、騰訊、阿里巴巴(Alibaba, BABA-US)等也都選擇開曼群島為註冊地而避稅。截止到目前為止,有超過10 萬家的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島上還擁有800 多家保險公司、 700 多家銀行和近萬家的對沖基金機構——開曼群島因此也被成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之一)。
用這種方式避稅的不僅僅是科技公司,寶潔、可口可樂等公司同樣如此,近半個世紀以來,科技公司發展迅速,由於數字服務、交易的隱蔽性,通過不同國家地區間稅收政策差異進行避稅的規模也越來越龐大。
今年 8 月底Google表示,丹麥稅務部門已啟動對Google的稅務審查。任職於該部門的托馬斯·托爾斯洛夫與加州大學兩位學者做過估算, 2017 年跨國公司在母國之外賺取的利潤有40% 轉移到了避稅天堂,規模大約在2000 多億美元相當於全球公司稅收的10% 。
英國納稅認證組織 Fair Tax Mark 評估了指出臉書、蘋果、亞馬遜、網飛、Google和微軟六家科技巨頭在 2010 年至 2019 年十年間的全球“稅收缺口”總計超過 1000 億美元。其中,亞馬遜、臉書、Google位居前三。
跨國科技公司在非本國業務中,收入與稅收的不匹配更加明顯。eMarketer預測, 2019 年Google、臉書共同佔據了英國數字廣告市場 68.5% 的份額,其中Google收入 82.7 億美元,Facebook收入 51.6 億美元。而 Google2018 年僅向英國政府繳納了 6530 萬英鎊的稅金。2019 年Google在丹麥的營收為 2.84 億丹麥克朗(約合 4540 萬美元),但Google財報顯示並沒有為丹麥稅收審查做任何撥備。
川普威脅:任何新的稅收都將受到報復性措施
近些年,美國與歐洲國家圍繞數字稅進行了不少博弈,但雙方的談判沒有取得實際進展。目前,明確表示正在採用或考慮徵收數字服務稅的國家包括奧地利、巴西、捷克、歐盟、印度、印度尼西亞、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英國等 10 個國家。
川普政府威脅說,任何新的稅收都將受到報復性措施。今年 6 月份,美國退出了美歐數字服務稅談判。美國已經啟動調查相關國家的數字服務稅計劃是否構成不公平貿易行為;以決定美國政府是否對等徵收新的關稅。
Google丹麥公司公共政策主管克里斯汀·索倫森透露,在Google每年繳納的稅款中,超過 80% 交給了美國政府。儘管如此,美國國內對科技公司納稅也存在很多爭論,蘋果不止一次被指責將其巨額海外收入放在海外,以此逃避稅收義務。
2013 年,美國參議院下屬委員會發布一份300 多頁的報告,提到了蘋果通過設立愛爾蘭子公司和複雜的稅務體系,在2011 年規避了至少35 億美元聯邦企業所得稅, 2012 年避稅至少90 億美元。利用美國稅法漏洞避稅,在政府看來就是“逃稅”,庫克則認為,這是因為美國的稅收制度需要改革,企業稅率必須降低(聯邦政府對海外利潤徵收 35% 稅收)。
2018 年,川普推動稅改方案美國企業稅降至 21% ,這低於絕大多數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水平。美國稅法還規定,美國企業的海外收入如用於購買政府公債,或是其他美國證券,就無需為這些收入繳納稅款,此外,這個“國債避風港”不僅能為跨國企業避稅,還能令這些企業獲得政府支付的利息收入。
對於數字服務稅,歐盟的立場是,“這不僅關乎公平,更關乎主權。”法國宣布徵收數字服務稅之前,美國率先發起了對法國的“ 301 調查”。雖然法國堅持認為,頒布徵收數字服務稅的法律草案屬於法國的主權行為,但還是在這種威脅下退讓了——美國是法國出口葡萄酒和烈酒最大的單一出口市場, 2019 年美國威脅對法國香檳、奶酪、手提包等價值約24 億美元的商品加徵最高達100% 的關稅。2019 年 G7 集團會議上,美法達成關於”數字服務稅“的停戰協議。
熊彼特在一百多年前提出“稅收國家”的概念,現代主權國家對”課稅權“的追求重塑了官僚機構的社會力量。正如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言: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稅是逃不掉的。 ”
歐盟推進數字服務稅是歐盟主權一體化的內容之一,目前歐盟已經建立了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等治理機構,但財政稅收機構還沒有統一。
2011 年歐盟即提出了“數字化單一市場”的設想,並在2015 年頒布了《數字化單一市場戰略》(digital single market),宣布將通過頒布政策改革、版權法、消費者保護、雲服務等一系列措施,推動歐盟跨境貿易。
統一的數字稅政策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內容,但由於各國利益協調困難,立法爭執不下,這項工作進展緩慢,在這種背景下,法國推出的數字服務稅獨自面臨著美國的壓力。
2020 年 7 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佈公告說,美國擬對價值約 13 億美元的法國輸美商品加徵 25% 的關稅,以回應法國開徵數字服務稅對美國科技企業造成不利影響。同時,美方還表示,這項關稅加徵計劃將推遲至 2021 年 1 月 6 日生效,從而為雙邊和多邊談判達成滿意結果爭取更多時間。
蘋果發明的避稅模式:“雙層愛爾蘭夾荷蘭三明治”
跨國網路巨頭侵蝕傳統稅基是一項國際性挑戰,用庫克的話來說,目前的國際稅收體系建立於過去的工業時代,對數字經濟更加繁榮的今天已經極不適應。
比如“雙層愛爾蘭夾荷蘭三明治”這項由蘋果自己發明的避稅模式,一度為科技巨頭避免了本國巨額的稅額,愛爾蘭也受益於此,抓住機會轉型發展,經濟高速成長——過去9年時間愛爾蘭年均GDP增長率達到7.52% ,甚至在今年疫情中,愛爾蘭也成為上半年唯一的經濟正成長的發達國家,GDP成長達到了1.3% 。
2016 年,歐盟反壟斷機構就向蘋果開出了高達十億歐元的稅務懲罰,勒令蘋果公司向愛爾蘭政府補繳十億歐元的稅款。歐盟委員會還裁定愛爾蘭與蘋果達成的稅收優惠安排違反了歐盟法律,要求蘋果向愛爾蘭補繳 130 億歐元稅款和利息。
由於愛爾蘭沒有應對歐盟這項裁決要求蘋果補稅, 2017 年,歐盟將蘋果和愛爾蘭一併告上了法庭。今年 7 月份,歐盟法院做出判決,愛爾蘭和蘋果公司贏得了對歐盟委員會關於 130 億歐元稅單的上訴。歐盟也宣布將對這起稅收案提起上訴。雖然愛爾蘭在 2014 年曾表示,將關閉“雙層愛爾蘭”的稅收漏洞,但愛爾蘭並沒有調高企業納稅額度( 12.5% ),避稅通道仍未關閉。
蘋果已經進行了轉移,在川普稅改後,新稅法對美國企業海外利潤進行一次性徵稅,其中現金利潤的稅率為15.5 %,非現金稅率為8% ,這使美國企業海外利潤所得稅還會低於21% 的企業所得稅,資金開始回流美國。蘋果在 2018 年宣布對於新稅改方案,將創造 2 萬個新工作崗位,興建新園區。並且,蘋果計劃將為海外資金回國繳納約 380 億美元的稅款——這意味著蘋果 2500 億美元的海外現金幾乎全部匯回美國。
Google母公司Alphabet 2018 年的稅務申報文件也顯示,公司將不再使用“愛爾蘭-荷蘭三明治架構”的知識產權許可架構,Google發言人稱這遵循了美國稅法在 2017 年的改變。
國際稅收協調也一直在繼續,由二十國集團( G20 )領導人背書,並委託經合組織(OECD)推進的國際稅改項目——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就是在G20 框架下各國攜手打擊國際逃避稅的重要舉措。跨國數字企業“在哪裡繳稅”以及“繳稅比例”是新規則談判的重點,這項合作將延續至 2020 年,以期在 2020 年底達成相關稅收框架的協議。
在過去數百年的“全球化”過程中,現代國家彼此之間逐漸建立起來一套繁瑣而複雜的國際稅收體系,這套體系建立在成千上萬條雙邊協定之上——但如今的世界恰恰正處於缺乏多邊協調框架的時期,單邊主義盛行,川普嘴裡只有“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正在與川普競逐下任美國總統的拜登還提出要對“未能履行氣候和環境義務的國家”的商品徵收“碳調節費”。今年的大選無論結果如何,美國的態度都很難改變。
不止美國在說“不”,歐盟對於數字服務稅的徵收,同樣沒有給予其他國家對等權益,中國稅收的透明度也備受質疑,英國退歐後仍力求留在歐盟增值稅區。貿易保護的陰影還在繼續擴大,對等權益不存在,對等制裁就會不斷湧現。
對科技業課稅,永遠是消費者在買單
網路數據已經成為新型生產資料,與每個人休戚與共,並且不可剝離。熊彼特認為,“稅收國家”的出現有助於代議制民主的發展(例如“納稅人”意識),稅收也是社會分配體系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稅收的問題,永遠關聯著社會公平,個人能從數字經濟中獲益幾何?
但網路的世界中,科技巨頭擁有更加強勢的底氣。在英國政府宣布新的“數字服務稅”後,蘋果、Google和亞馬遜宣布,將提高英國企業客戶的服務價格。蘋果表示,App Store英國開發人員的成本將增加2% ,而亞馬遜表示將在英國將“轉送費、亞馬遜履單(FBA)費、每月FBA存儲費和多渠道履單費提高2% ;Google將把在Google Ads和YouTube上購買廣告的費用提高了2% 。
科技巨頭變相把營業稅(價外稅),變為了“增值稅”(價內稅)是一種價內稅,永遠是最終消費者在買單。此外,科技巨頭在背離了“開放、自由”的網路精神後,也在施行資訊世界中的“徵稅權”。
今年 8 月,Epic Games 將旗下產品《堡壘之夜》直接面向用戶出售,公開違反App Store的付費規則,蘋果因此直接關閉了Epic Games的開發者帳號。30% 的應用銷售收入和支付分成,是一個蘋果生態內備受詬病的問題,蘋果的態度一向強硬,即使在“反壟斷調查”中也是義正言辭。
臉書在 9 月 25 日表示,蘋果公司已經同意,允許因為疫情被迫通過Facebook App在線上開展付費活動的小企業,無需支付 30% 的蘋果App Store交易收入抽成。這一豁免期為 3 個月,時間截至今年的 12 月 31 日。看起來蘋果是讓步了,但蘋果發言人表示,這是為了提供更多的時間給這些企業,以調整其數字業務模式——也就是說,這項豁免可能僅僅是吸引線上服務往蘋果支付生態遷移的一次額外“開恩”。
與此同時Google也在向蘋果看齊, 9 月28 日Google表示,從明年起Google Play應用商店內所有開發商,必須使用Google支付系統且不能再使用獨立支付系統,Google將從每一筆交易中抽取30% 的分成。網路大公司毫不遜色,中國安卓廠商對手游廠商的渠道抽成甚至超出蘋果、 Google30% 的抽成,高達 50% ,此外還有約 5% 的支付通道費。
9 月 23 日,又有遊戲廠商向中國安卓應用商店開火:
- 米哈遊《原神》公告暫不上架華為、小米應用商店;
- 莉莉絲除發布暫不上架華為遊戲中心公告外,還在官網發文表示《萬國覺醒》上線平台暫為App Store、官網、TapTap、九遊。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委員會預計將最早於下週一( 10 月 5 日)發布針對亞馬遜、Facebook、蘋果和Google四大科技公司的反壟斷指控報告。在最後一次聽證會上,庫克所講的是:"在App Store亮相的十多年裡,我們從未提高過佣金,也沒有增加過任何一項費用。事實上,我們已經降低了訂閱的費用,並豁免了額外類別的應用。"
庫克總是擅長把蘋果公司的利益決斷上升到更好的用戶體驗和客戶服務的高度,蘋果也總是向政府“抗稅”和向客戶“收稅”的傲慢人。在這場注定還要延續很久的網路“抗稅”的戰爭中,夾雜著公民、企業、政府、國際組織等紛紜角色,人人都有自己的利益需要捍衛。
自由市場的幻夢漸褪,高牆到處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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