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薪水無法跟上物價上漲的腳步,對經濟狀況本身就有困難的家庭來說,生活很就會越來越辛苦。若家中經濟有困難,可以針對政府提供的「中低收入戶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提出申請,以補貼生活金費。想知道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的相關資訊可以參考文章「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資格為何?有哪些福利?」。
其實,「中低收入戶補助」與「低收入戶補助」最大的差別,在於低收入戶多了「生活補助金」。那麼,低收入戶到底有哪些額外的福利?申請資格與標準為何?該準備哪些申請資料?這篇文章將帶你一一了解。
低收入戶補助有哪些福利?
基本上,低收入戶補助項目主要分為 7 項。在健保費方面,相較於「中低收入戶補助」只能申請健保自付額 1/2 的補助款,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全額補助」。而教育費方面,針對 25 歲以下子女的學雜費,也是優於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全額減免」。
比較特別的是發放「生活扶助金」,這個部分只有低收入戶可以申請。但各縣市的發放標準皆不同。
- 健保費:全額補助。
- 醫療費:疾病、傷害治療所需醫療費用補助。
- 教育費:25 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 依列冊低收入戶款別,每月發給「生活扶助金」
- 老人津貼
- 身心障礙補助(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金」發放標準、金額
低收入戶的「生活輔助金」發放標準,會以家戶收入為單位,將經濟情況分為第 0 款至第 3 款不等的補助門檻。生活補助金的包含:家庭生活補助、兒童生活補助、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等。其中「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必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才符合領取資格,且各縣市發放標準一致,「輕度身心障礙者」可以領取 5,065 元,而「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可以領取 8,836 元。
除了「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之外,其餘 3 種補助,領取標準皆會依照每個縣市設置的款別有所不同,可以先到各縣市政府官網查詢後,再根據下表對應領取的金額。
110 年低收入戶「生活補助金」發放金額(每人或每戶/每月) | |||
縣市 | 家庭生活輔助
(每人或每戶/每月) |
兒童生活輔助
(每人/每月) |
就學生活輔助
(每人/每月) |
臺灣省 | 第1款:每人11,040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未滿 15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台北市 | 第0款:每人17,688元
(第 3 口起:每人14,270) 第1款:每人14,270元 第2款:每戶 7,370元 |
未滿 18 歲
第2款:7,770元 第3款:7,070元 第4款:4,370元 |
第2、3、4款:6,358元 |
新北市 | 第1款:每人12,393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未滿 15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桃園市 | 第1款:每人11,040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未滿 15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台中市 | 第1款:每人11,103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未滿 16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台南市 | 第1款:每人11,040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未滿 15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高雄市 | 第1款:每人12,813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第3款:每戶2,155元 (第3款僅限春節、端午、中秋補助) |
未滿 15 歲
第 2、3 款:2,802元 |
第2、3款:6,358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第1款:每人8,190元
(第3口起 6,358元) 第2款:每戶 6,358元 |
國中、國小
第 2、3 款:2,155元 |
第2、3、4款:6,358元 |
說明:臺灣省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基隆市、嘉義市。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官網 |
低收入戶申請資格為何?
「低收入戶」申請資格與「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相同,在「收入」與「家庭財產」部分皆需符合條件:
- 「收入」:須將「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數」,「每人每月收入」低於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
- 「家庭財產」:低於當地區公告之低收入戶標準一定金額。
家庭人口範圍
上述的申請資格,皆是以「家戶」作為計算標準,以下 3 類家庭關係人皆列入計算申請資格的「家庭人口範圍」:
家庭人口範圍 |
1.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 |
3.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低收入戶補助申請條件「計算標準」
1. 計算「收入」
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作為審核標準,各縣市的低收入戶判定門檻會有所不同。「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的計算公式為「家庭總收入/全家人數/12 個月」。
這邊要特別提到的是,低收入戶各地區的「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標準與各地區的「最低生活費」數字相同。所以,把各人每月的平均收入直接與「最低生活費」比較,如果發現月平均收入低於各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就通過第一階段的申請資格。
110 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收入 | |
縣市 | 平均所得(每人每月)= 最低生活費 |
臺灣省 | <13,288 元 |
台北市 | <17,688 元 |
新北市 | <15,600 元 |
桃園市 | <15,281 元 |
台中市 | <14,596 元 |
台南市 | <13,304 元 |
高雄市 | <13,341 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12,102 元 |
說明:臺灣省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基隆市、嘉義市。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假設你住在台北市,有 4 位家人,那麼每個月全家的收入低於 7 萬 752 元(17,688 X 4 = 70,752 ),就達到申請資格的第一階段的門檻了。
如果你住在台中的話,每個月全家總收入低於 5 萬 8,384 元才符合中低中低收入戶標準。
2. 計算「家庭財產」
如果在「收入」部分,符合申請標準,那我們就接著來看「家庭財產」的審核邊準。同樣也以「家戶」作為計算標準,「動產」、「不動產」皆須納入計算。下方列出「動產」、「不動產」的舉例及審核標準:
- 動產:存款、基金、股票等投資商品
- 不動產: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相關權利
110 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家庭財產(動產、不動產) | ||
縣市 | 動產限額 | 不動產限額 |
臺灣省 | 每人每年 7 萬 5,000 元 | 353 萬元 |
台北市 | 每人每年 15 萬元 | 740 萬元 |
新北市 | 每人每年 8 萬元 | 362 萬元 |
桃園市 | 每人每年 7 萬 5,000 元 | 367 萬元 |
台中市 | 每人每年 7 萬 5,000 元 | 356 萬元 |
台南市 | 每人每年 7 萬 5,000 元 | 353 萬元 |
高雄市 | 每人每年 7 萬 5,000 元 | 355 萬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每戶( 4 人內)每年 40 萬元
第 5 人起每增加 1 人得增加 10 萬元 |
275 萬元 |
說明:臺灣省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基隆市、嘉義市。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舉例來說,假設劉小華已婚,但目前與老婆沒有小孩,同父母住在新北市,今年度全家的存款加總後除以 4(全家 4 人)為 12 萬,超過新北市低收入戶動產限額的「每人每年 8 萬元」標準。
即使劉小華在第一階段的「收入」達到申請門檻,但因為全家今年度的存款除以 4 後,超過新北市「每人每年的動產限額」,所以劉小華在「家庭財產」這個階段不符合申請標準,也就失去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低收入戶補助申請資料有哪些?
經過計算「收入」及「家庭財產」後,如果都符合申請資格,那就可以著手準備以下申請資料了!
- 申請人印章
- 全戶近 3 個月的戶籍謄本
- 全戶「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 填寫授權公所調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同意書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包括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失蹤證明、在營證明或軍人身分證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等)
以上就是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所需要的資訊,整體來說「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相比,「生活輔助金」算是一大亮點。但由於各縣市對於發放的門檻都不盡相同,所以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發放標準,建議在申請前可以到政府官網先了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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