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借人開,如果撞壞了,保險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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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借人開,如果撞壞了,保險賠不賠?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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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即將結婚,為了新婚,特地買了一輛新的賓士車,伴郎小智向小明開口想借車載女友去宜蘭泡湯,小明心想小智籌備婚禮如此幫忙,二話不說就將車子借給小智,但是不幸的事發生了,小智因車速過快,自撞山壁,因撞擊力道過大,造成賓士車車頭幾乎全毀,據估算,維修費起碼要 80 萬元起跳,兩人因為車輛維修費用,彼此鬧得有點不愉快。

甲乙丙式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險」依保障內容不同,可分為甲、乙、丙式 3 種;丙式為最基本的車碰車保障;乙式承保的危險事故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等,其中以「碰撞」在日常生活中最為常見,且未限定需與車輛碰撞才有理賠,並可選擇有自負額或免自負額。

保障最周全的甲式除涵蓋乙式的承保範圍外,還包含「第3人非善意行為」以及「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的保障,惟需負擔自負額,以上述事件來說,車輛自撞山壁的交通事故,車主只有投保「汽車車體損失險甲、乙式」,才能依保險契約約定獲得賠償。

由於該事件非由被保險人駕駛,若是駕駛人無發生保險條款規定不保事項,例如酒駕,仍會全額理賠給車主,但依車體損失險保險條款規定,駕駛人身分僅為車主友人,非保險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範圍,即配偶、家屬、4 等親內血親及 3 等親內姻親,保險公司在賠償金額後,會再向該駕駛人即車主友人追償損失。

車主可在投保車體損失險後,再附加「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那麼車主將車借與他人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在賠償車主損失之後,便不會再向車輛駕駛人追償。

至於附加「免追償條款」的保費,每家保險公司費率不一,一般費率不會超過車體險保費的 1%,如車體險保費是 10 萬元,若再附加「免追償條款」保費約只要 1000 元左右。

車體險被保障的駕駛對象包含了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同居家屬、四等血親及三等姻親、僱佣的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因此,若是其餘的人駕駛該車輛造成損毀,那麼保險公司賠付給被保險人後,就會向該駕駛人追償。若常常借車給朋友開,擔心朋友被保險公司追償,建議您投保車體損失險後,一定要再附加「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避免朋友間因為車輛維修費用傷了多年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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