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消費者在挑選礦泉水時,所希望購買到的,是一罐能夠讓人解渴的商品;而當顧客走進髮廊時,所預期要得到的服務,則是剪髮或者燙髮;如同上述這般,提供消費者真正想要、也最為基本的商品或服務,我們稱之為企業所提供的核心產品。
核心產品的定義與發展方向
行銷學4P理論對於產品的定義中,將核心產品定義為:能夠提供消費者基本效用的產品,或是可以幫助消費者解決問題的服務;換言之,我們也可將核心產品視為是產品或服務最基本的使用價值,也是消費者真正需要的東西。
以連鎖速食龍頭麥當勞(McDonald’s, MCD-US)為例,它所帶給消費者的基本利益,即為能夠在最短時間內享用到熱騰騰的熟食;因此,可被快速提供的漢堡、雞塊和薯條,更成為極具代表性的核心產品。
在產品開發和行銷的發展方向上,產品的三層次又可依同心圓的方式,由核心產品、有形產品,最後擴大為引伸產品。我們可以將這發展層次視為,確認消費者最基本的需求後,將消費者對於核心產品的需要轉化為有形的產品,最後再額外為消費者提供附加的服務或利益。
上述的漢堡、雞塊若為麥當勞的核心產品,那麼麥香雞塊、麥香魚和大麥克即為有品牌名稱、有固定包裝,並且具有獨特功能特色的有形產品;此外,舒適整潔的用餐環境,或許就可稱為是麥當勞在產品之外所提供的附加服務了!
核心產品 V.S. 核心能力
由上可知,每項產品都是為了解決問題而產生的實體商品或服務。然而,就企業的角度而言,核心產品更肩負著呈現企業整體競爭能力的重責大任;只是,什麼樣的產品能夠使得企業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呢?
企業的核心能力通常會透過其核心產品而展現,哈佛大學教授Leonard-Barton認為:能夠創造企業策略性差異的能力,就是核心能力。也就是說,能讓企業具有差異化、持續領先競爭者的產品,就可視為企業的核心產品。
蘋果(Apple, AAPL-US)公司創辦人Steve Jobs即為具有獨立研發能力,並將此核心能力呈現於旗下品牌商品的最佳代表,由Jobs所秉持的價值觀「只需專注於核心產品、並打造出一流的商品」,一直以來,皆在蘋果公司內不斷承襲著,而蘋果公司也的確創造出獨樹一格的iOS系統,以及品牌魅力遙遙領先於競爭對手的iPhone和iPad系列商品,造就出無可取代的蘋果王國。
有句話說:「產品本身如果不具生命力,那麼再怎麼做行銷都沒有用」,或許,這也正為代表消費者基本需求的核心產品,做了最佳的註解;提供消費者真正需要的商品和服務,就是企業所應該專注的核心所在、也是商品的生命力,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