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是否留意,最近幾年,工業設計成為一門顯學。無論是否屬實,各大科技企業都在強調自家產品的美感。忽如一夜,遍地都是“工匠”。今天,我們不妨從深層次挖掘一下究竟。
關於設計,我聽到的最浮誇的論述來自凱文·凱利 (Kevin Kelly,KK) ,他在《科技想要什麼》中寫道:“隨著科技的發展,從總體上看,它的美感將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將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
當然,KK 的邏輯起點是從“宇宙,熵,自組織,生命”這些宏觀的“上帝視角”判斷技術的進化方向,他將美感視作技術元素進化的方向之一。
為什麼所有科技大佬都在談“工匠精神”?科技的藝術美而無用?
拋開這些玄幻的理論不談,現實中你多少也能感受到,在某種意義上,科技發展到今天,正逐漸與“藝術”交融。
偉大領袖賈伯斯 (Steven Jobs) 總結地好:“如果你把電腦設計師當作藝術家,他們肯定更願意將自己歸為可以批量生產的藝術形式,就像唱片,或者像印刷品,而不是傳統的美術作品。我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媒介向眾人表達他們自己的想法,而我們的媒介就是科技和製造。”
讓我們聊一聊科技與藝術。
至關重要的設計
事實上,談論科技與藝術的融合時,我個人比較傾向於關注那些落腳於生活,在產品與服務上注入美感的事物 (儘管我也承認,有些借助科技效果派生的藝術形式很酷) 。而如你所知,在現如今科技與人文看起來有些擁擠的十字路口上,設計堪稱是嫁接二者的橋樑。
不難發現,在美國的創業團隊中,設計師擔任聯合創始人的比例似乎日漸增多,更無法忽視的是,看起來任何一家科技公司對設計的重視程度都在提升 — 至少表面上是這麼說的。
Facebook 產品設計總監 Julie Zhuo 還曾發表未來十年內矽谷設計領域的預言,譬如:“設計師應該打造的是端到端的體驗,而非界面,只存在於螢幕內的產品和服務不再是常態,而是少數情況”;“許多創業公司創始人會將自己標榜為設計師,類似的,百人以上規模的科技公司也不可能沒有設計高層”;“人們使用科技產品多半是由於其款式和體驗,而非純粹的功能性”;“大學提供的設計培訓項目將是多學科交叉,從這些項目畢業的設計師不僅要會基本的圖象設計,還要掌握硬體和軟體知識”;“設計思維就是產品思維”。
事實上,從產品發展邏輯上就能理解為何設計變得重要起來。在一個產能過剩,同質化嚴重,單純的摩爾定律逐漸無法滿足人們內在需求的時代,大家都在拚命講故事,而讓產品或服務“情懷落地”的砝碼之一,無疑是那些美好且不突兀的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在 Julie Zhuo 的預言中,其中一條是:十年內,設計師將會使用一套完全不同的工具集,會湧現一大批應用程式,讓設計和搭建過程變得更高效。
在某種程度上,對大多數普通用戶而言,似乎科技的先進水平與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成反比,就像王煜全所言:“科學已發展到了一個臨界點,就像網路,我 1993 年開始上網,當時編個網頁要自己寫 html 語言,自己學編程,後來出現了編程工具,和 word 一樣是一軟體,你在軟體裡所見即所得,排成什麼樣發佈出來網頁就什麼樣。後來這都不需要了,有了部落格,你只需要會寫字就行了,再後來又出現通訊軟體……你會在硬體領域看到和當初網站一樣的路徑,越來越多的技術難度降得很低,越來越多門檻在創意、在設計、在用戶需求把握。”
嗯,可以肯定,未來最具價值的是那些擁有美好藝術品味的科學青年,或者諳熟科技規律的文藝青年 — 當然,這是句廢話,因為在任何時代,這樣的人都是稀缺資源。
畢竟,人類歷史可操作性最強、最大範圍的創新模式無外乎是將兩樣原本不相關的事物聯繫在一起,譬如非常直白地說:某個廚子將番茄與雞蛋原本天各一方的食材聯繫起來,誕生了我剛剛吃的一道家常菜;某個詩人將植物與情緒聯繫起來,誕生了我很喜歡的一句詩,“只要想起一生中後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來”;某個天才將其藝術天分和學到的美術知識與通訊工具聯繫起來,誕生了iPhone。
美感:技術的進化方向之一
1984 年,史蒂文·列維 (Steven Levitan) 出版了史上第一本介紹駭客的書:《駭客:電腦革命的英雄 (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 ) 》,他將駭客的價值觀歸納為 6 條“駭客倫理” (Hacker Ethic) ,其中一條是 — 你可以用電腦創造美和藝術。
在更加接近本質的意義上,傳統觀念裡的科技與藝術也許並不是完全對立的角色 (在過去相當漫長的歲月,技術一直被稱作“有用的藝術”) 。
長久以來,科技,或者說科學,與藝術的關係一直被學者們津津樂道,各種比喻也層出不窮,大體可描述為:用技術延伸肉體,借藝術裝飾靈魂。但“科學與藝術在山腳下分手,在山頂上會和。”這是福樓拜 (Gustave Flaubert) 說的,我覺得說的不錯。
由於人類二分法的本能,或者說智識上的不足,科學與藝術在常識中是兩回事,不過我個人傾向於認為,在某種意義上,“藝術”涵蓋在科學範圍裡,但它理解起來太過複雜,至少對現在的科學而言。
而極端如凱文·凱利認為,技術元素不僅包括科技發明,還得算上人類的文化藝術、社會制度以及各種思想和理論,倘若製作網頁的上千行代碼可以被稱為“科技”,那麼莎士比亞上千行優雅的文字也可以,“十四行詩和巴哈的賦格曲以及谷歌(Alphabet, GOOGL-US)的搜索引擎和 iPod 同屬一類:都是大腦產生的有用的東西。”
如你所知,在他眼中,被稱作技術元素的東西是地球上的第七生命體。技術元素與它的人類“父母”以及所有生命形態一樣,在本質上都是從無序到有序的的自組織過程,技術持續改良進化的內在驅動力與生命的內在驅動力完全等同 — 如果人們能夠回答什麼是生命內在驅動力的話。
“技術的產生並不完全是人類頭腦和智慧所發明的,更準確的表達是,人類頭腦和智慧幫助其進一步發展,因為有一種幕後的原力推動技術的進化,人類只是技術發展進化中的一個工具。”
於是這位想像力豐富的大叔繼續論證,既然科技是生命的延伸,那麼它與生命一樣,遵循由“外熵”力量推動的固有的進化方向,譬如:更加複雜,更具多樣化,更促進共生,提高感知能力等等,其中還有一個方向就是,增進美感 — 嗯,聽起來非常誇張,在某種意義上,如今科技公司對優雅設計的追求,或許正是技術元素在這一進化方向上的淺層次表現。
“大部分進化過的事物都具有美感,最美麗的事物就是進化程度最高的,從球狀矽藻到水母再到美洲虎,展現出我們稱為美感的深層次特性。”
KK 這樣寫道,“我們的技術崇拜受到技術元素內在美驅使,這種美過去被掩蓋了,當時它尚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不很賞心悅目。與自然母體相比,工業化給人印象是骯髒、醜陋和愚笨……科技不希望只有功利色彩,它希望成為藝術,美麗而‘無用’。
今天一些最常用的技術未來將成為美麗的無用之物。也許 100 年後人們攜帶‘電話’,僅僅是因為他們喜歡攜帶物品,即使他們可能通過身上佩戴的某物品與網路連接。”於是,在這個邏輯的推演下,“科技的美感將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將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
《新芽》授權轉載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