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 2018 年 8 月 23 日消息,據國外媒體 BuzzFeed News 報導,在美國的數百家零售店裡,臉部識別攝像機在不停地對進店的人進行臉部掃描,以便在扒手行竊之前將其抓獲。但平常的購物者往往都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臉正在被掃描。
零售商正轉而使用臉部識別軟體,通過對購物者的臉部掃描圖像與已知的商店扒手數據庫進行比對,來識別潛在的竊賊。但隨著越來越多的零售商店考慮使用這項技術,隱私維權人士和產業利益相關者正在討論該如何監管這項技術,以及如何告知購物者他們的臉部會在什麼時候被掃描。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律師傑伊 · 斯坦利(Jay Stanley)說:“我們可不想看到這樣一個世界:人們因為與某些可怕的不法分子長相相似而被當局攔下和騷擾。政府官員將你的名字輸入到一個數據庫中,即可獲得有關你的各種資訊的記錄,比如你去過哪些地方,從事過什麼金融、政治和醫療方面的活動。”
目前還不清楚具體有多少零售商在店內使用臉部識別鏡頭。但臉部識別軟體公司 FaceFirst 的執行長彼得 · 特雷普(Peter Trepp)向 BuzzFeed News 表示,數百家零售門市已經安裝了其公司的臉部識別軟體,這一數字很快就會增加到數千家,這是那些門市提升整個安全系統計劃的一部分。 FaceFirst 拒絕透露其零售客戶的詳細資訊,理由是它已與這些公司達成了保密協議。
據特雷普稱,像 Cognitec 和 Amazon Rekognition 這樣的公司致力於提供用於邊境管制、登錄認證和照片分析的臉部識別軟體,而 FaceFirst 則是臉部識別鏡頭軟體的主要零售供應商。 “零售在所有業務中所佔的比例還不到一半,但它正在逼近該水平。” 他說道,“看看最大的 40 家或 80 家公司,你就會發現,它們幾乎全都在考慮引入臉部識別技術,或者它們至少都研究過該項技術。”
頗受歡迎的零售商塔吉特(Target, TGT-US)曾考慮使用這項技術。該零售巨頭的發言人珍娜 · 萊克(Jenna Reck)表示,公司 “在一小部分塔吉特門市測試過臉部識別軟體,目的是了解其防止欺詐和盜竊的能力。” 萊克告訴 BuzzFeed News,在測試期間,塔吉特在測試門市的入口處張貼了告示,告知顧客他們在使用臉部識別軟體。
她說,測試已經結束,公司目前沒有使用臉部識別鏡頭。截至發稿時,塔吉特仍在其線上隱私政策中指出,一些門市的鏡頭 “可能使用包括臉部識別在內的生物特徵識別技術來用於欺詐、防盜和安全目的。” 該公司拒絕透露其測試這項技術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也拒絕透露未來是否會在其門市中部署臉部識別技術。
據《財富》(Fortune)報導,沃爾瑪(Walmart, WMT-US)也在 2015 年取消了對臉部識別軟體的測試,原因是該軟體不能帶來可觀的 “投資報酬”。沃爾瑪告訴 BuzzFeed News,它目前還沒有計劃在任何一家門市推出這項技術。
不過它去年申請了臉部識別專利來識別不滿意的顧客,最近還申請了一項系統專利來監聽員工的談話。 (申請專利並不一定意味著這家零售連鎖企業計劃在其門市中開發和使用相關的技術)。家居裝飾連鎖店 Lowe ‘s(LOW-US)的發言人告訴 BuzzFeed News,四年前,在三家門市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測試後,公司 “決定不以任何方式在其門市使用這項技術”。
Dollar General(DG-US)、Gap(GPS-US)、梅西百貨(Macy’s, M-US)、好市多(Costco, COST-US)和沃爾格林(Walgreens, WAG-US)告訴 BuzzFeed News,它們在沒有在門市裡部署使用臉部識別軟體。 CVS(CVS Caremark, CVS-US)、百思買(Best Buy, BBY-US)、TJX(TJX-US)和 7 – Eleven 尚未回應記者的置評請求。
消費者對是否允許軟體掃描他們沒有發言權。這是因為,從法律上講,公司收集臉部圖像等所謂的生物特徵數據不需要獲得購物者的同意,但在伊利諾州,從 2008 年開始,未經書面同意收集生物特徵數據是違法的。
“目前該技術的使用還不需要徵求顧客同意” 特雷普說道,“我們採取了很多的保護措施來確保與該技術相關的活動是用來保護企業的私人財產、顧客和員工的。該類活動並不是為了追踪不明身份的人,不是為了利用臉部識別數據,也不是為了拿那些數據去交易。”
特雷普說,零售商使用臉部識別技術的動機是為了減少店內的盜竊行為。根據美國全國零售業基金會的數據,2017 年,零售商報告稱,約有 1.33% 的銷售額是由於員工、商店扒手或有組織的零售犯罪分子的盜竊行為而損失的,總損失金額可能高達數十億美元。
特雷普說,在一些案例中,他的公司的技術使得商店裡的盜竊行為減少了 30% 以上。
FaceFirst 的軟體可以最多掃描到 50 到 100 英尺外的人臉。當人們走進一家商店的入口時,攝像機會捕捉到每位購物者的多張圖片,並選擇當中最清晰的一張。然後,相關軟體對這張圖片進行分析,並將其與零售商編制的 “不誠實顧客” 數據庫進行比對;如有匹配,軟體會在顧客進門幾秒鐘內向店員發出警報。
特雷普指出,該數據庫不會共享給其他的零售商,也不與 FaceFirst 直接共享。所有零售商都有自己的政策,但特雷普說,通常情況下如果被逮捕的商店扒手同意納入商店的扒手數據庫,商店就不會對他們提起訴訟。他說道,包含 “壞人名單” 上人物的圖像和身份的文件是加密的,只有零售商能夠通過使用自己的系統來訪問。
FaceFirst 會每隔 14 天自動清除與犯罪數據庫中的資訊不匹配的訪問者數據,這是該公司對自動清除數據的最低時限建議。被逮捕的商店扒手或名單上的人日後是否能夠從數據庫中移除,則由零售商自己決定。
對於臉部識別技術,隱私倡導者和產業組織之間的爭論核心是,是否應該向人們提供選擇權。也就是說,選擇加入(opt-in)意味著人們同意被該技術掃描,選擇退出(opt-out)則意味著人們在被自動掃描以後可以要求移除任何與自己相關的數據。
隱私維權人士、律師以及最近在推廣自己的臉部識別軟體的微軟(Microsoft, MSFT-US),都對這項技術的使用表示了擔憂。他們指出,這項技術涉及許可、種族偵防以及通過臉部識別鏡頭收集的圖像被用作犯罪證據的可能性。與此同時,產業組織聲稱對該技術的監管會抑制創新,並舉出了伊利諾州的例子。因為該州不允許私自收集生物特徵數據,Nest 的 Cam IQ 在當地不能上市出售,Google(GOOGL-US)的藝術自拍工具也無法推出。
“這確實限制了創新”,代表 Facebook(FB-US)、Google 和雅虎(母公司 Verizon, VZ-US)等公司的互聯網產業組織 NetChoice的總法律顧問卡爾 · 薩博(Carl Szabo)表示,“它讓伊利諾州變成了科技沙漠”。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斯坦利認為,鑑於在聯邦層面上監管這項技術的立法陷入僵局,零售商店對臉部識別技術的需求也在不斷成長,商店不應該在沒有至少告知顧客給予他們選擇權的情況下使用該技術。
“企業似乎對它的使用諱莫如深”,他說道,“最令人擔心的是,該技術一直被用來追踪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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