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2022年全台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已高達3,085人!馬路如虎口,從歷年數據顯示,在台灣的車禍發生率逐年升高,因此,無論肇事原因是否在己,每個人還是都需要具備一些車禍發生時的應變常識,當真的不幸遭遇車禍時,才可保障自身和他人之安全。當事故發生時,該有哪些處理和應變流程?其實只要記得照著步驟流程做,可以幫助車禍當下或是後續有需要進行和解、保險理賠時,降低許多麻煩和不便。
車禍處理SOP
當不幸發生車禍意外時,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先讓自己保持冷靜,通常事故發生當下會相當混亂,但切記該走的步驟流程還是要進行,部分除了可以確保自身安全之外,也可以大大減輕事後處理的麻煩。簡單來說,車禍處理SOP共有5個步驟,將之變成簡單好記五字訣就是「放、撥、劃、移、等」,讓當事人在事故現場能更快加以應變。
車禍發生後,記得先打雙黃燈、並且「放」置告示牌,接著打電話報警,如有傷亡「撥 」打119叫救護車,接著再拍照存證,若後方已回堵嚴重,可將事故車輛位置「劃」上定位後,將車輛「移」至較空曠處,不過若是較嚴重的車禍,則不要移動車輛與現場物品,「等」待警方抵達現場處理。以下是較完整的步驟說明:
第一、車禍發生後立即停車,打雙黃燈,將三角警示牌立在車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處。
避免後方車輛追撞,再檢視人員傷況及車輛損害情況。
🌟三角警示牌放置位置:
- 高速公路: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 100 公尺處。
- 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 60 公里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 80 公尺處。
- 最高速限超過 50~60 公里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 50 公尺處。
- 最高速限 50 公里以下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 30 公尺處。
- 交通壅塞或行車時速低於 10 公里以下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 5 公尺處。
第二、若現場有人員傷亡,撥打119叫救護車,再撥打110報警。
救護車離開前可詢問傷者姓名以及送往之醫院,留下完整紀錄避免後續糾紛較為保險。也記得打通知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參與、協助流程處理,以確保自身保險權益。
第三、警察到場前最好不要移動車輛,保持現場原貌以利警察採證。
如果自身狀況允許,也可以先自行拍照,紀錄雙方車況。若現場有目擊者也可留下聯繫資料,作為日後證人,有需要也可以調閱附近店家的監視器,以備不時之需。
第四、警方到場後會開始進行車禍處理sop。
包括拍照、測量及繪製事故現場圖,作為之後初步判斷肇責的依據,也會對車主做酒精和藥物檢測,確認是否無照駕駛,再做筆錄。
第五、若車禍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時,會需要做筆錄。
全程都會錄音、錄影,筆錄過程中警方會確認當事人雙方的身分、詢問意外發生狀況。若身上有傷可以請警方拍照,提供行車記錄器跟自行蒐集的照片。車禍筆錄具有法律上的證明效力,影響是否起訴或判刑,若不確定自己是否可以正確表達,也可以請律師陪同做筆錄。
第六、接著警察會提供報案三聯單,日後可向處理車禍的警局調車禍資料。
車禍7日後,可以向管轄警局申請車禍現場圖與現場照片。車禍30日後,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看警方初步判定的肇責。
第七、事故發生後5日內車主需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同時攜帶理賠申請書、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在拿到警察提供的車禍初判表後,若不服初判表的結果,可再自費進行車禍鑑定,看後續是要和解、調解、還是提出告訴。
車禍可以和解嗎?
有時因為只是小擦撞,車主為了免去麻煩會傾向於和解,但在沒報警的狀況下當場和解,之後出現爭議或是對方事後翻臉提告肇事逃逸,就更麻煩了。
因此,有些律師會建議,不管是怎麼樣的情況,都建議於事發當下報警,無論車禍肇責已明確歸在某一方,肇事方也同意並認錯,還是事故輕微,沒有人員傷亡,因為在警察面前和解並簽署車禍和解書,才能留下官方紀錄。
如果雙方態度良好,並都有解決問題的共識,則可以在申請到車禍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後進行和解,若想要多點保障的方式,也可以用車禍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當雙方調解無效時,最後一步就是進行法院訴訟。
車禍理賠流程
車禍發生後申請保險理賠流程如下:
- 報警並取得「交通事故三聯單」
- 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 五日內填妥理賠申請書送至保險公司
- 賠案受理
- 查證
- 理賠文件齊全
- 給付保險理賠金
- 結案
車禍申請保險應準備資料
申請保險理賠前,需確認已和相關單位拿到相關資料,確認已備妥以下單據:
- 警方: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注意事項、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車禍鑑定委員會: 車禍鑑定報告
- 醫院:醫療單據、看護費單據、診斷證明書、救護車費用
- 修車廠:維修報價、修車費收據
- 公司雇主:請假單、工作收入證明
- 交通收據:計程車收據、當事人自駕依距離計算合理交通費用
車禍處理保險應注意事項
雖然有投保相關保險,但發生車禍時還是有些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況要留意!
- 車主借車給配偶、4等血親或3等姻親以外的人駕駛發生損壞時,保險公司雖然會支付保險金給車主,但仍會向前述這些肇事者索賠。
- 事故發生時逾時報案,沒即時以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在5日內填寫書面的理賠申請書。
- 事故發生沒有報警讓警方在現場處理與記錄。
- 車主沒有經過保險公司同意,私下承諾對方會賠償。
- 吸食違禁藥物或酒駕肇事,不賠車子毀損,也不賠人身傷害。
- 無照駕駛肇事者不賠。
- 肇事逃逸者不賠。
-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有虛報或詐欺行為。
- 保險理賠僅限民事賠償,刑事責任例如:使人員受傷、殘廢、死亡等,不在承保範圍內。
- 汽車自然損耗。
車禍處理相關QA
Q1. 發生車禍第一時間該怎麼辦?
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必須先讓自己冷靜下來,依照上述提到的車禍處理SOP共5個步驟進行,簡單好記五字訣就是「放、撥、劃、移、等」,務必記得要報警處理,與警方取得交通事故三聯單,後續才可啟動車險理賠。
Q2. 車禍發生後需要跟警方索取哪些資料?
車禍當下:警方會提供報案三聯單,也可自行主動與警方索取。憑三聯單日後可去管轄警局調閱車禍資料,作為申請保險理賠與車禍鑑定的依據。
- 車禍7日後:可以向管轄警局申請車禍當天的現場圖及照片。
- 車禍30日後: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了解警方初步判定的肇責。
Q3. 只是發生小擦撞事故也需要通知警察嗎?
若是車禍有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需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通知警察處理。若無人受傷或死亡,並已決定當場自行和解者,無需通知警察,但多數情況下還是建議不要自行和解,讓警方到場協助釐清相關責任也有個紀錄,以防後續有任何的糾紛。
Q4. 警察到現場後,我有沒有要特別注意什麼?
警察會在現場拍照存證並且做筆錄,這些都是未來肇事責任歸屬判定之重要依據,所以筆錄完當要進行簽名之前,一定要確認警方記載的內容是否正確,以及有無缺漏之處,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Q5. 發生車禍可以移動車輛或現場嗎?
基本上建議不要破壞肇事現場,判斷標準則是依現場有無人員傷亡而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應視有無人員受傷或死亡情形,如無人受傷或死亡之情形,且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後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是已經有人傷亡那就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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