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實體店面在網路商城的大舉進攻下,出現為數不少的關店潮,最有名的莫過於台北重慶南路的書店街,早年因為臨近台北補習街,各種大小書店林立,而今卻不敵博客來等網路書店的夾殺,不是關店就是被迫轉型。
另外,早在2008年就退出台灣市場的瑪莎百貨於今年也正式宣佈將關閉在中國15家門市中的5家。截至2014年,中國主要的零售企業甚至關閉了201家,其中包括百貨公司23家和超市178家。而造成傳統零售業越做越難的部分原因就是來自電商企業的迅速崛起。
電商概念
人們最易聯想到的電商概念大概就是淘寶、亞馬遜(Amazon, AMZN-US)、ebay…等,這是我們最為熟知的網路商城。而對於各國政界、學者他們根據自身所處地位和參與程度的不同,給出的定義略有不同,但萬變不離其宗,電子商務是依靠電子設備和網路技術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
電商的全稱為電子商務,從廣義上來說,是通過電子手段進行的商業事務活動,配合企業內部的電子化生產管理系統,從而來提高生產、庫存、流通等各個環節的效率,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電子化。從狹義的角度來講,即為利用Internet從事商務的活動,買賣雙方透過網路,而不是面交或面談的方式進行各種形式的商務交易。在日常生活中,和客戶通過打電話或發送傳真的方式也屬於電商的範疇喔!
電子商務從電子數據交換(EDI)出現後便蓬勃發展起來,美國亞馬遜股價在1990年代不到10美元,漲至今日已突破500美元,漲幅驚人。而近來最讓人驚呼的莫過於從中國起家、於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Alibaba, BABA-US)集團,如同羊群中的領頭羊帶領中國電商達到了一個全盛時期。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曾說過“不做電商會後悔”,越來越多的人投身於電子商務的產業,使得電子商務的普及速度加快,新興的電商產業也更為繁榮地漫延開來。
電商的四要素
想真正的理解電商含義就要瞭解四個關鍵“成員”:商城、產品、消費者和物流。首先是商城,目前商城可以根據建立網站的實體不同而劃分為三大類:
- 虛擬商城網站。即在網路環境下產生的純網路型零售企業,主要功能是為商家與消費者提供交易的平臺,如亞馬遜、博客來等,本身並不參與生產和銷售;
- 傳統的零售商企業開展的網路零售,如美國沃爾瑪(Walmart, WMT-US)、愛買或屈臣氏等這些傳統的零售商,透過開通網路購物平台的方式占取市場的份額;
- 生產商兼任網路零售商,這類屬於自產自銷型,有名的像以買衣服起家的東京著衣、lativ等。
再說到產品和消費者,產品自然最重視的是品質與實用性要得到保障;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更是有各種需求要被滿足。物流則在這串商業活動中扮演著運輸重要的一環。那麼,電商的四個“成員”,他們又是通過何種方式微妙的聯繫在一起的呢?
- 通過買賣。各大電子商務平台通過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低價格的商品,吸引了消費者,成功的圈住大量粉絲形成了品牌效應,讓更多的商家看到了商機,同時也促使更多的商家入駐進來。
- 通過合作。購物商城把商品賣了出去,只是完成了交易的一部分,商城與物流公司建立合作關係,為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提供最終的保障,物流是電商運營的必要條件之一,更是電商能超越傳統零售商的重要因素。一個管道能持續繁榮發展的基本是能夠滿足消費者的基本需求,消費者的基本需求又是什麼呢?不外乎兩個面向─省錢和省心。購物商城省去中間環節,直接供應產品讓消費者省了錢,而完善的物流則幫助消費者免去了物品搬運、外出取貨的麻煩,省了心。
電商是否會取代傳統的店面經營?
我一定會說,電商會勝。
我不認為傳統零售管道就一定會死,基於三個理由:第一,現在電商再厲害,但是現在占的份額依然比較小;第二,零售所有的東西,吃、穿、用的物品不完全是實用功能的,比如說我們穿衣服不完全是為了避寒;第三,零售商不會等死,比如美國前十大電商都是零售管道辦的。
我先告訴所有像王總這樣的傳統的零售一個好消息,電商不可能完全取代零售行業,同時也告訴了個壞消息,他們會基本取代你們。重點是,電子商務今天它不是一個模式的創新,他是一種生活方式的變更,我們很多人把他看作一種商業的模式,事實上,它在影響一代一代的人。電子商務今天的一萬億只是剛剛開始。
如果把零售不僅僅理解成買東西那就是大錯特錯了。它大零售概念包括吃穿用很多東西的,比如說美食現場炒出來熱的食物,還有泡澡、按摩、剪頭髮這東西,電商沒法把他“電”上去的,所以我覺得的,電商再厲害有些功能他取代不了的。
光有勇氣是不夠的,儘管我們都需要勇氣,在擊槍面前,形意拳、八卦掌、八極拳是一樣的。
其實我和馬雲先生早就對這個問題有一賭, 2022年,如果電商在中國零售市場,整個大零售市場份額占了50%,我給他一個億,如果沒到呢,他還我一個億。
馬王一億賭約有結論了?亞馬遜市值正式超越沃爾瑪
“2015年7月23日,亞馬遜公佈了其2015年第二季的財務季報,由虧轉盈,盈利9200萬美元。受此影響,亞馬遜估價猛漲17%,市值達到了2626億美元,超出了沃爾瑪的市值的2335億美元。”
亞馬遜是全球最大的線上零售商,沃爾瑪是全球最大的實體零售連鎖店,亞馬遜和沃爾瑪的競爭代表著電商產業和傳統零售業的競爭。資訊經濟時代下的零售業,已不再是取決於“位置與位置”或庫存。雖然沃爾瑪門店遍及全球及打造了商品豐富的庫存以及高效的供應鏈,但零售商的價值在最近十年卻停滯不前,而亞馬遜作為一家互聯網的領導者,通過佔領電腦和智慧型手機跟更多的客戶建立了聯繫,其數量遠遠超過了將精力放在房產或庫存產品上的傳統公司。
在物流方面,亞馬遜又完全複製了沃爾瑪出色的物流管理。而傳統模式下的沃爾瑪,所剩的只有規模以及由規模導致的成本優勢。隨著二者規模的接近,沃爾瑪變得越來越危險,而逆轉也真的發生了!最初的亞馬遜並不被沃爾瑪放在眼裡,但如今卻變成了這傳統巨頭最強勁的對手,一躍成為美國最大的零售商。
雖然目前根據資料顯示,馬王之約─電子商務交易份額要占整個零售市場50%以上,仍有一大段距離。市場研究機構Kantar Worldpanel公布的全球電子商務研究報告中,預估電子商務在全球民生消費品市場的銷售,在2016年將達530億美元,成長幅度可達47%,電子商務占整體銷售的比重日漸上升,已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