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就業市場,讓初次踏入職場的新鮮人面臨了就業考驗。行政院 近日拍板主要3 項協助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其中「112 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為協助青年 3 個月內積極尋職,每月提供 5,000 元尋職津貼;另外鼓勵青年衝就業,只要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最高還可再獲得就業獎勵金 35,000 元。另外,想申請的社會新鮮人,只要去「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並完成步驟,就可以參加本計畫開始領取津貼!
不僅有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勞動部以「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3 大策略目標,拋出了以下這些青年就業措施:
項目這麼多,細節有哪些規定呢?會不會看得到,卻吃不到啊?想申請的青年朋友們,讓股感知識庫帶你看下去~
最新消息:青年就業獎勵將於2023年退場,預計轉型「穩定就業獎勵」,適用對象不再限於29歲以下應屆畢業生,初次尋職、非典型勞動青年都將納入,發給條件與金額將調整!
勞動部公布7項措施將於7月1日啟動,參訓者最高可拿到9.6萬元獎勵金。七大措施包括修正發布「產業新尖兵計畫」、修正發布「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修正發布「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修正放寬「僱用安定措施」啟動指標、實施期間、適用對象資格及給付標準、婦女再就業計畫、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申請案件推動數位化申請及審查。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
為了因應新冠肺炎對國內就業市場的衝擊,勞動部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協助穩定就業。舉凡本國籍的畢業青年,年齡介於 15~29 歲期間,且未曾參加就業保險,符合下列就業情形,就有申請資格:
- 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者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獎勵資格
- 第一次獎勵: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至少完成1種「職業心理測驗」後,於計畫專區上傳申請文件(上傳日即為計畫開始日)。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就業輔導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就業諮詢或就業輔導之紀錄,可申請5,000元。
- 第二次獎勵: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5,000元。
- 第三次獎勵: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5,000元。
受雇標準 | 獎勵金額 |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60 日 | 發放 5,000 元就業獎勵 |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日 | 加發 20,000 元 |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180 日 | 加發 10,000 元 |
在此注意:就業標準除了須參加就業保線外,也須任職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時薪打工或論件計酬的兼職,則不算在這次就業獎勵計畫的範圍內喔。 |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申請流程
- 自本計畫規定上傳應附文件之次日起90內。參加本計畫,以1次為限。
-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 以自行送達或郵寄方式,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
- 經分署審查通過後,依青年受僱期間發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如剛好完成上述提到的尋職津貼第三階段的求職者,再搭配申請「就業獎勵計畫」,就能領到1萬元的尋職津貼,加上3.5萬元的就業獎勵金,每人合計最高4.5萬元!
產業新尖兵計畫
最新修正後補助方式:勞動部持續鼓勵15-29歲本國籍失業、待業青年精進及累積就業所需技能,補助參加5+2產業創新計畫相關技能培訓訓練費用最高10萬元,參訓學員須先行繳付1萬元訓練費,訓後90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即可取得先前支付的1萬元訓練費用補助。
為了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的契機,勞動部針對 15~29 歲的本國籍失業青年,計畫協助取得「5+2 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的關鍵技術能力。
而「5+2 產業」包含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 5 大領域。將全額補助訓練費用,最高 10 萬元。除了需先行繳交1萬元(自付額)給訓練單位外,其他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受訓費用在 10 萬元以內,無需事先繳費。
產業新尖兵計畫申請流程
想參加的青年朋友,可依照以下步驟:
- 登錄資料:青年申請本計畫前,應登錄為「台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為後續訊息發布的通知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並完成「我喜歡做的事」 職涯興趣探索測
- 確認資格:在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閱覽切結書及相關須知後,簽名或蓋章,並交予訓練單位參訓回報:由訓練單位依錄訓名單進行線上回報作業
- 繳交自付額:先行繳交1萬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符合規定者可依規定提出自付額補助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
- 參加訓練以一次為限,且參加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 2/3 以上
- 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 180 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 續經審核資格不符者,必須自行繳交訓練費用喔
青年職前訓練與學習獎勵金
最新修正後補助方式:勞動部持續鼓勵15-29歲本國籍待業青年投入重點創新產業相關領域,針對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發展署失業者職前訓練政策性課程青年,於訓期每月核發8,000元學習獎勵金,最長12個月,最高可拿9.6萬元。
國內疫情警戒尚未解除,為了鼓勵暫時無法就業的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的職業技能,勞動部拋出這項方案,引導青年投入「5+2 等政策性產業」。
只要介於 15~29 歲之間的本國籍失業青年,自即日起至新冠肺炎防治以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前,皆可申請。
有哪些課程適用呢:
- 本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的失業者職前訓練
- 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上述的課程,每月訓練總時數須達 100 小時以上,且訓練期應至少 30 日)
青年職前訓練計畫申請流程
想參加的青年朋友,可依照以下步驟申請:
報名職前訓練課程 → 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開訓後10個工作日內)→ 分署於開訓後每30日將當期獎勵金撥入青年帳戶
參與標準 | 獎勵金額 |
參加本部公告之政策性產業課程 參加前項以外之其他課程 |
每月發給臺幣 8,000 元,合計不得超過臺幣 96,000 元
每月發給臺幣 3,000 元,合計不得超過臺幣 36,000 元 |
每月以 30 日計算,訓練期 1 個月以上,超過 30 日的剩餘天數 |
訓練時數未達 50 小時,發半個月 訓練時數 50 小時以上,發 1 個月 |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資格的青年,當期獎勵金於開訓後每 30 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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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最新修正後補助方式:持續結合產業資源推動工作崗位訓練,鼓勵企業提供青年提升專業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由最高4.5萬元調增至5.4萬元。
為了提高企業單位僱用青年員工的意願,勞動部結合產業資源,讓企業提供「先僱後訓」的職場訓練,以提升 15~29 歲之間,且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的青年就業。
企業訓練單位自 109 年 6 月 22 日,至新冠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為止前提出申請,可望延長訓練期及增加補助額度。
誰可以報名申請:
本國籍 15~29 歲青年,或具備以下資格之一的雇主:
- 參與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
- 民間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取得設立許可者
- 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符合資格後,該如何申請呢?
訓練單位:本計畫全年度開放受理,訓練單位應向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各項訓練計畫
青年:先加入本計畫網站的會員,網路報名參訓,但參訓者符合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參加本計畫:
- 日間部在學學生
- 曾參加本計畫且中途自行離訓達 2 次
- 參訓前於同一訓練單位離職未滿 1 年
- 同一時間已參加本署僱用獎助
- 參加本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結訓後 180 日內
參與標準 | 獎勵金額 |
補助訓練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臺幣 12,000 元 | |
每月給付薪資未達 28,000 元 | 訓練期間以 3 個月為限,補助最高 36,000 元 |
每月給付薪資 28,000~30,000 元 | 訓練期間以 6 個月為限,補助最高 72,000 元 |
每月給付薪資 30,000 元以上 | 訓練期間以 9 個月為限,補助最高 108,000 元 |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得申請證照獎勵金,甲級2萬元、乙級1萬元、丙級或單一級5,000元;青年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之日1年內,同時符合從事重點產業對應行業工作、連續9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等3項規定者,得申請就業獎勵金,甲級2萬元、乙級1萬元、丙級或單一級5,000元,每年約4.8萬人受惠。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申請案件推動數位化申請及審查
推動網路線上登錄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籌設許可、設立許可籌設檢查、設立許可、異動申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申請等事項,約1873家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惠。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
為減低未就業青年初次跨區域求職的就業障礙,勞動部協助他們儘速進入異地勞動市場就業。
Q:什麼是初次跨域尋職?
A: 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km 以上
凡是年滿 18 至 29 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地區找工作之本國籍青年,且符合下列情形者,可申請下列補助:
- 畢業後無參加就業保險紀錄。
- 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
- 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
補助類別 | 申領期限 |
求職交通補助金 | 經就業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 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km 以上者可申請 |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 勞工於連續受僱滿 30 日,90 日內提出申請; 其後,於受僱每滿 3 個月之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
搬遷補助金 | 勞工於搬遷之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
租屋補助金 | 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其後,於受僱且租屋每滿 3個月之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
津貼類別 | 補助標準及金額 | |
求職交通補助金 | 每次 500 元,情形特殊者得於 1,250 元內核實發給,1 年以 4 次為限 | |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 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實施每月核發: | |
30~50km | 1000/月 | |
50~70km | 2000/月 | |
70km 以上 | 3000/月 | |
搬遷補助金 | 核實發給,每次最高 30,000 元為限 | |
租屋補助金 | 自受僱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 60% 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 5,000 元 |
值得注意的是,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 12 個月為限。 |
看完了勞動部這些協助青年就業措施之後,你有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案嗎?如果想知道進一步的資訊可以前往勞動部官網查詢唷!
*以上資訊以勞動部官網公布之資料、適用時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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