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隨著新科技運用及新思維的思考,已顛覆以往方式,無論交易型態、對象、物品、金流都已產生迥然不同的新面貌。除了基本交易行為外,也要在交易對象、時機不同情況下,方式與型態隨之改變。
電子商務的內涵
以型態來分:網路線上交易(Online),還是線上到線下(Online to Offline,O2O)。
網路線上交易就是一般的電商交易方式,交易都在網路上完成。另外一種則是目前最夯的O2O模式,又稱為線下商務模式,是指線上行銷與購買活動,帶動線下經營和線下的消費。線上的商家透過促銷、打折、提供資訊、服務預定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訊息推播給網際網路用戶,從而將其轉為線下客戶。像餐飲、健身房、攝影及百貨公司等,都是適合O2O模式的商家型態。
也可以反過來,有了實體店面的形象加持、即時優惠與良好的購物經驗,都可讓消費者回到線上的再度購買。因此O2O也可以是Offline to Online!
也可將一連串過程結合起來,在前半段的O2O是Media to PC(or Mobile),商家先提供資訊給交易平台,銷售給消費者後,再採取下一步的線下行動,後半段即是 PC(or Mobile) to Action,行動包括了進一的深度會談、參訪、揪團等,以形成 O2O2O特殊的電商模式。
以交易對象來分:
消費者對消費者(C2C):如拍賣、以物易物
商家對消費者(B2C):如證券網路下單、網路購物。
商家對商家(B2B):如企業線上採購、網路整合的供應鏈與產業行銷網。
供應商對商家對消費者(B2B2C):
第一個B為提供成品、半成品、材料供應商的企業。
第二個B為交易平台,提供資訊與銷售服務的商家,將供應商(生產商)與消費者連接在一起。
上游供應商以較低價格供貨給中盤商,或寄賣於中間商,中間商再透過電子商務平台賣給消費者,以賺取中間差額,像網路家庭PChome線上購物,及PayEasy都是此經營模式在運作。與前述的O2O2O類似,都是一連串的過程,或許不僅包括三方交易, 甚至更多方參與整個交易過程。
以物品所屬來分:是共享還是非共享。
以金流來分:兩造直接付款交易還是透過第三方支付。
這種O2O的概念,也可以應用在金流上,而第三方支付就是炒得最火熱的實例。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並提供收款與出貨的確認服務。
O2O他山之石
Amazon
線上零售商亞馬遜(Amazon, AMZN-US)2014年底在紐約曼哈頓34街開了第一家實體零售店,令人驚訝的是為何亞馬遜要從線上轉到線下?
可以想到亞馬遜不僅是B2C的購物平台,也擁有Kindle與機上盒的產品,勢必也必須有專賣店,以提供體驗式行銷。另外也可將實體店當作物流據點、自提取貨店、退換貨的服務據點,不過選擇紐約曼哈頓,成本未免也太高了!而且物流一直都是線下的!
最重要就是提供線下的服務,當作品牌推廣、顧客體驗的據點,線上與線下可以互相轉換,不過是從親自體驗增加上網購買的動機,或是實體商店利用鼓勵揪團、商品搭售、異業結合等方式,讓顧客享有更多的優惠,這都是O2O帶給亞馬遜的機會。
Airbnb
就電商所交易的物品來看,它可以是一般產品、資產、資源、時間與技能,這些都是可與他方共享的。而服務平台則是實現貢獻所能,各取所需的媒介。
Airbnb成立於2008年8月。可以透過網站或手機發布、發掘和預訂世界各地的獨特的共享房源,它是利用剩餘空間賺錢。目前已經有全球190個國家、34000個城市,總數達2500萬間房客數,房源有100萬間。世界各地的旅客已經在Airbnb平台預訂超過1500萬天數 。
創建房源頁面是免費的,只有當屋主確認一筆預訂後,才需要支付3%的服務費。可為房源設定預訂條件,設置自訂價格。另外安全起見,也提供房客的個人資料和評價,了解更多訊息。
天天用車與 Uber
天天用車是中國成立的新創公司,成立於2014年7月,8月開始營運。類似Uber的型式,提供私家車車主和乘客之間的資訊及網路交易平台,乘客與司機透過手機App進行媒合,雙方都要遵循平台使用條款。平台的用戶像是希望透過提供多餘的車輛來分擔費用的私家車車主,消費者鎖定的是中產階級以上,上下班坐得起計程車的消費者。
產品具體的使用流程為:用戶透過天天用車軟體發送需求,此平台根據路線、車型來自動定價,順路的車主會收到平台送來的消息,並選擇是否接單,接單後用戶預付費用到平台,雙方約定時間與地點,在抵達目的地後,經由乘車用戶確認,一次搭乘就完成[1]。
它們讓運輸服務的供給與價格都更具彈性。根據英國Zipcar研究顯示,每一部共享汽車可以減少約14輛個人擁有汽車,認為共享交通不僅成為大眾運輸工具及計程車的替代品,也將減少私家車的數量。
約拍
也在中國,成立於2014年5月,本質上是類似Uber、homejoy模式的垂直平台。消費者可以透過約拍App找到更便宜的專業攝影師,除了基本服務外,還可以提出諸多個性化需求,避開一般工作流程。對攝影師而言,約拍除了是個行銷管道外,還可以憑藉自己特色與專長,以獲得更多的收入。
約拍不走傳統照相館方式,改用App來連結攝影師和消費者,改變了行業現狀,帶給攝影行業新的風貌 [1]。
顛覆傳統的P2P電商模式
以上的模式都是集中儲存和訊息的發布,這是主從架構(Client and Server)的網路型態,而隨著網際網路的進展,也形成點對點(Peer to Peer, P2P)的電商模式。在P2P的網路世界中,人們可以直接連接到其他人電腦進行交換或交易,讓用戶彼此間可以直接分享、搜尋和交換資訊,這無需集中式平台,也帶給電子商務革命性影響,如Lightshare就在P2P網路發展電子商務。
Lightshare利用P2P,讓個別電腦使用者直接透過電腦銷售數位產品,而不用經由eBay或亞馬遜的中央伺服器,就像用Napster互換音樂檔不必經由Napster 公司的伺服器一般。但產品可能只是歌曲或軟體等數位檔案,也可能是腳踏車等實物。Lightshare並不會對一般消費者之間的銷售抽取佣金,而是協助中小企業建置電子商店,透過此檔案互換網路成交者再收費。
不過這方式的風險更大了!因為缺乏對資源的管理,縱使可借助伺服器提供目錄功能,仍無法有效檢驗每個共享資源的正確性,因有些資源共享者可能會有特定目的,在資源中加入其他惡意物件,像病毒、木馬程式、廣告及垃圾信息。就像Lightshare擔心詐欺和盜版的問題,他們改善了軟體安全弱點,以防範駭客入侵、電腦病毒等後遺症,並攔阻使用者販售盜版檔案。
雖然增加了靈活性,不過因為匿名,無法確認交易對象真實身分,更不用談彼此碰面,因此存在著信任的交易風險。
勇於顛覆就是契機
線上與線下整合的O2O電商時代已經來臨,重要的是把握O2O的精神,創造各行業可應用的模式,不一定都是從線上到線下,也可以反其道而行! 另外P2P更是突破傳統網路架構的電商模式,雖然較具風險,不過這也潛藏了無窮的機會。
雖然台灣的資通訊產業在全球佔有一席之地,不過在電子商務的推展上,或許受限於市場規模,電商商品數量較少,使得未能發揮。不過我們可以嘗試做得更好,像快速到貨、貼心的客戶服務、功能齊備的自我服務、流暢的畫面設計來努力。就B2B方面,台灣為代工重鎮,可以去深入了解產業的特性,以全球供應鏈的角度來思考,可以找出市場的風向球,為電子商務尋找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