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 S&P 原油正二 ETF ( 00672L )即將要下市了,登入元大投信的官網,就可以看到首頁彈出一個「重要公告」,內容顯示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也就是「元大原油正 2 ETF」),截至 9/29 止,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為 0.83 元,也就是說 00672L 下市在即。
手中標的面臨下市險境,許多持有 元大S&P 正二 ETF 的投資人,要嘛認賠殺出;要嘛等清算,還有許多人組成了自救會,希望能替自己爭取一點公道。
原來ETF也會下市! ETF 下市 門檻 是什麼?
近幾年來懶人投資盛行,買ETF的人越來越多。但許多人不知道 ETF 跟股票一樣,也是會下市的。那ETF的下市門檻是什麼呢?
根據證交所 ETF 專區的 ETF 下市懶人包,ETF 下市門檻以兩種產品做區分——「證券投資信託 ETF 」與「 期貨信託 ETF 」。而這兩種 ETF 的下市門檻分別如下:
ETF 下市門檻 | |
ETF 類別 | 下市門檻 |
證券投資信託 ETF |
1. ETF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規模低於終止門檻 |
期貨信託 ETF |
1.「最近30個營業日之平均NAV 累積跌幅達90%」,或「平均 規模低於終止門檻」 |
資料來源:證交所ETF下市懶人包PDF 整理:股感知識庫 |
從上表可以看到,以證券投資信託 ETF 來說,只要 ETF 最近 30 個營業日平均規模低於終止門檻,就可以申請下市。一般來說,股票型的 ETF 終止門檻為新台幣 1 億元;債券型 ETF 為新台幣 2 億元。
期貨信託 ETF 的下市門檻,則是以最近 30 個營業日平均 NAV 累積跌幅達 90%,獲釋規模低於終止門檻,就可以申請下市。目前,期貨ETF 的終止門檻大多為新台幣 5 千萬元。
什麼樣的情況下,ETF 公司會申請產品下市?
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ETF 公司會申請產品下市呢?同樣根據金管會資料,以證券投資信託 ETF 來說(如:股票ETF、債券ETF、 REITs ETF),通常是規模(淨資產價值)太小時。期貨信託 ETF (如:商品ETF、貨幣ETF、 VIX ETF),則是在產品「 歸模太小 」或「 單位淨值太低 」有可能申請下市。
「終止信託契約」後,ETF還要1~1.5個月才會下市
ETF 的下市流程,是達到「終止信託契約」的條件(簡言之就是達到下市標準)後,發行人會向金管會申請,如元大 S&P 原油正二 ETF ( 00672L )所公告的:「本公司經理之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即「元大S&P原油正2 ETF」,下稱本基金,證券代號00672L)自8月19日起至9月30日止之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若低於2元,本公司將申請終止信託契約。」
▲ 截至 2020/9/30 元大S&P原油正二 (00672L),每股價格為 0.74 元(圖片擷取自:Yahoo 股市)
▲ 截至 2020/9/28 元大S&P原油正二 (00672L),每股淨值為 0.80 元,已大大低於可下市的
2 元門檻。(圖片擷取自:Moneydj)
但申請完、金管會也核准後,ETF 還不會馬上下市喔!如下圖,金管會核准業者「終止契約」後,會先在 2~5 個營業日公告,包括發行人公告、重大訊息公告等,告知投資人。而公告隔天,該商品也會暫停交易一天。
接著,就是「信用交易戶最後了結日」,大約是 12 天左右,讓投資人可以做最後交易,直到正式下市前一天,投資人也是可以交易的(但下市當天就無法!)。而這整個過程,從終止信託契約到下市,通常需要 1~1.5 個月的時間。
▲ETF下市流程圖。(圖片擷取自:證交所)
我的 ETF 要下市了,2 方法應對
雖然在正式下市前,都還可以交易手中的部位。但手中的 ETF 要下市了,投資人不免還是會擔心,該怎麼辦好?如果你手中持有的 ETF 要下市了,有兩個方式可以面對:
- 最後交易日前(含)賣出
- 持有到下市,基金清算完後拿回「剩餘價值」
第一個方法最簡單,就是在最後交易日前趕快選個時間賣出。沒賣出也不用擔心,如果持有到下市,基金清算完後,你還是可以拿回「剩餘價值」。
ETF 下市到拿回清算餘額要多久?
如果你選擇的是第二個方法,持有 ETF 下市到拿回清算餘額,要等多久呢?金管會的資料顯示,你需要等約 1 個月的作業時間。詳細流程如下,提供給你參考:
▲ETF下市到拿回清算餘額流程圖。(圖片擷取自:證交所)
怎麼知道我的ETF要下市?
如果你是那種買進金融商品,就放著不管的人,要如何知道自己的 ETF 要下市了呢?除了透過新聞能知道最新訊息外,你也可以透過以下 5 個管道,了解自己手中的 ETF 是不是面臨下市風險:
- 期信/投信 事業網站
- 證交所公文公告
- 期信基金資訊公告平台
- 境內基金資訊公告平台
- 公開資訊觀測站
投資,一定要衡量自身風險
最後,從這次 元大 S&P 原油正二的 下市 事件中,除了再度顯現金融機構與投資人的資訊落差外,當然很明顯的,就是台灣投資人對於自身風險的控管知識,可能還不是很完善。
在買賣金融商品時,為什麼要「詳閱公開說明書」呢?就是因為公開說明書中都有寫到,這些產品下市的風險和規則,但一般投資人可能不會去注意(畢竟落落長又文言文的東西,誰願意看,看了也不一定懂),最後才走到這一步。
當然,金融機構的產品販售窗口,未來也更應善盡「告知」義務,或是將「公開說明書」敘述簡化,不要故意讓人看不懂。畢竟,雖然市場交易是歡喜交易、風險自己承擔,但機構善盡宣導責任,也能讓未來再有產品下市時,投資人能更心甘情願、盡快摸摸鼻子認賠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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