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跟朋友聚會,席間聊到一些年過四十,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朋友,卻仍然單身的情況。有些人已經看淡、逐漸接受一個人也很好的生活模式,有些人還在積極努力,有些雖然有感情生活但沒打算進入婚姻⋯⋯。說起來, 35 歲不只是職場升遷的關鍵分水嶺(盡早開始為 35 歲之後的職涯作準備),也還是找對象的分水嶺!
對婚姻隨緣、抗拒
首先,有一些人,會逐漸變得結不婚都可以,走上隨緣路線。這些人的生活行程表中,漸漸少了可以邂逅乃至與異性培養感情的機會。既然沒機會邂逅,自然不會有後續!有些是驚覺自己經濟能力不夠好,不敢耽誤別人,開始自己規畫一個人的老後生活;另外一些則是經濟實力逐漸穩定甚至飆漲,但生活卻也被感情以外的行程填滿,畢竟一天就 24 小時,能做的事情就那麼多。忙碌工作之餘,現代文明社會可以提供的休閒娛樂太多,包含能夠提供情感療愈的娛樂。一個人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只是要打發時間不難(上網追劇就追不完了),甚至是得到高品質的生活水準也不難,親密生活能夠提供的不可替代性,會隨著年紀漸長收入成長,能從市場上購買替代品而逐漸變得稀薄。
不覺得需要傳宗接代的人,如果生活也逐漸習慣安排一個人就可以的行程,也會因為習慣化而趨於保守,逐漸失去邂逅的機會。慣性在此就成了最可怕的阻礙,因為已經讓一個人的生活運作得很流暢,著實沒必要再去承擔追求或戀愛可能會失敗的不確定性風險。而且,結婚需要一些衝動,年紀漸長後的特性就是理性思考分析,結婚的衝動也被大幅抑制了!除非有了孩子,奉子成婚,否則就一直維持有情感生活的生活方式也越來愈常見。
態度積極卻屢屢碰壁
雖然有一些人,年過 35 後仍然非常積極找對象,而且就是要結婚,但卻仍然找不到合適的對象。這個區塊裡的人,有一些人的擇偶條件還保留自己二十幾歲時的設定,沒有隨年紀的成長或生活條件的變化修正過。問題是,年紀漸長,雖然也會有一些條件優勢,但卻也會出現一些劣勢。好比說,想生小孩的男生,會盡量先迴避 35 歲以上的女性,因為從認識戀愛到結婚可能還要花一兩年,高齡產婦雖然不少,但是,萬不得已盡量避免(從年輕就在一起,後來才結婚, 35 歲以後才生小孩的情況不再此限)。
宜考慮調整期望值與條件設定
也因此, 35 歲以上之後,無論男女,除了極少數個別幸運者,其他多數人在找尋對象的旅程中,都必須適度調整期望值與條件設定。這其中,尤其需要調整的就是年輕時條件格外好的人,因為年紀漸長之後若還單身並且積極找對象,外界的刻板印象可能會逕自解讀成此人應該有某些不為人知的問題(這個理解當然本人會否認,實際上也不公允,但卻是一般人進行條件篩選時最快速而省時的一種偏見),否則怎麼可能條件如此好卻還單身,於是逕行跳過!
假設這些年輕時條件很好的人,年紀漸長後仍然保持以前找對象的條件,可能不容易會發現,現在一概拒絕當初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看得上眼的對象,是只剩下這種等級的對象會來追求自己的現實。以前看得上眼的對象,若不是找其他條件比你更好的就已經結婚了。如果人類永遠不老不死,找對象的確可以永遠抱持某種條件不變,但現實是人類會老會死,且有各種現實需要考慮,時間是非常殘酷而真實的存在,時機是不能不認真考慮的一件事情。
假設 35 歲終於找到一個可以談戀愛的對象,一路到生完小孩大概要 40 歲了,接下來到六十歲要將小孩養大到成年,並且開始承擔親族長輩逐漸老去且生病需要人照顧,乃至自己與另一半就開始生病需要人照顧的各種重擔。基督教婚禮的誓詞中有一句不論貧賤都要一起扶持互相照顧,這句話說起來很簡單堅持起來很難,真要能堅持,大多數也都是年輕時一起累積過愉快的回憶,使用這些人生上半場累積的愉快的回憶,一起撐過下半場。
超過某種年紀才結婚,有點像是,還沒一起累積足夠的愉快值,就要開始承擔人生中比較辛苦的部分,那真的要非常信念堅定的人才有辦法無論貧富都願意攜手承擔。現實是我們都很軟弱,需要一些力量支撐,沒辦法無中生有出一些力量來支撐那些辛苦的部分。總之,越接近人生下半場,仍然單身卻想完成戀愛結婚生子的終身大事的機會,將會變得愈渺茫,甚至跟一個人是否特別堅持某種結婚條件無關,而是當代的社會生活結構迫使人們在理性思考之後選擇獨身,放棄婚姻與生育,因為,對喜歡的人是不希望對方只是跟自己一起吃苦,對不喜歡的則更不用說了!
每個時代都有各自的課題
說這麼多,我沒說以前的婚姻或拉拔子女就比較容易,每個時代的人類都有每個時代的課題,若從大數據來看,從古到今,大多數人類都是過得不快樂不幸福不成功的,這才是常態,成功幸福快樂才是異例,也因此才會被羨慕並且成為許多人追求的人生目標。遺憾的是,人們也只是將美好人生設定成理想目標而已,很少認真研究該如何達成目標的心態與方法?以及為此該付出的努力和代價?愛情戲劇裡都是堅持到底的得真愛,現實世界可能也有,只是機率很低,不像戲劇裡無限接近百分百,因為我們是靠戲劇安撫現實生活的不如意,所以,如果連戲劇都不能順利達標,那未免太悲慘了!
說了很多,我並不是說年紀漸長後就不可能找到合適對象、找不到幸福,是可以的,只是人生的幸福其實不在客觀條件的滿足,而是主觀心態的認定(要說是精神勝利法,也不是不行)。若以客觀條件作為幸福的標準,一定會落入享樂跑步機效應,或是跟身邊乃至網路上的勝利組比個沒完,然後痛苦不已。
人生要幸福,首先第一件事情就是自己設定好自己的標準,不跟人比較,不要不斷調高標準,而是懂得適度的妥協與不斷調整修正,重要的是主觀意願滿足感的達成。
《Zen大的敦南新生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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