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Apple所公布的2014年第四季財報顯示,iTunes的銷售收入達到46億美元、較前一年同期數字成長7%,而iPod的銷售雖然漸顯疲態,但是仍然繳出銷售264.1萬台的成績單;這也難怪,Apple高層能夠驕傲地表示,該公司單就iTune營收就比將近2/3的全球財富500強公司來得更多。
iPod和iTunes皆非產業首創但卻締造成功
的確,iPod和iTunes所創造的商業模式確實為Apple帶來許多長期性的收益,而攜帶式音樂播放、合法數位音樂下載…等顛覆傳統的使用途徑,更徹底為音樂產業帶來全新的生命。有了iPod和iTunes之後,樂迷們不再需要購買CD以及CD播放機,不用因為想聽兩、三首好聽的歌就必須支付一整張CD的價格,更不需擔心從網路下載的音樂不具版權;取而代之的,是只要支付0.99美元的價格便能從iTunes平台下載歌曲、並且透過可儲存100首以上音樂的iPod shuffle隨時隨地享受最新且最熱門的音樂單曲。
事實上,Apple在MP3播放器和線上音樂下載的領域中都並非首創,因為早在Apple發表iPod之前,Diamond多媒體公司已於1998年推出MP3播放器Rio;倘若以音樂下載的角度而言,Napster早在1999年便已利用P2P技術開啟了線上音樂交換的先河、並創下網站平均日流量達到50萬人次的紀錄,因此Apple幾乎是落後產業將近有4年的時間。既然,MP3播放器和數位音樂下載都不是Apple由所率先推出,那麼Apple和創辦人Steve Jobs究竟是以什麼樣的魅力在這場音樂革命中獲得勝利、甚至成功翻轉產業規律呢?
在這場音樂革命中,Apple首先將平價的MP3播放器打造為擁有獨特高品質、極具質感品味的時尚代表,以迎合大多皆從事於音樂、藝術和攝影…等專業領域的Apple電腦用戶喜好;就在iPod逐漸普及、消費者都希望擁有一台iPod以顯示自我品味的風潮之下,Apple順勢發展出iTunes的線上平台音樂下載,藉由整合硬體播放和數位下載服務的「虛實合一」模式,成功為使用者開創出客製化的新興音樂體驗。其次,與佔有全球音樂市場約85%的五大唱片公司達成協議,則是促成Apple重新定義音樂產業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大部分民眾皆習慣於從網路下載免費違法音樂的當時,包括博德曼(BMG Music)、索尼音樂(Sony Music)、環球音樂(Universal Music)…等在內的重量級唱片公司願意授權在iTunes上以單曲收費方式讓用戶下載音樂的合作模式,無疑是Apple能夠改變既有音樂銷售模式和產業生態的一大助力,同時更使得單曲下載式的合法數位音樂得以逐漸在市場上普及。
再者,Apple則透過不斷開發各種等級和功能的iPod,如iPod mini、iPod shuffle、iPod U2紀念版…等,滿足具有不同偏好和需求的消費市場,並陸續將相關商品領域延伸至耳機、音響喇叭、汽車音響…等周邊商品,使得iPod的產品吸引力隨著附加服務的範圍而不斷擴大。換句話說,藉由越來越多消費者願意採用iTunes、唱片公司的報酬和授權意願也隨著下載數量和用戶人數而日漸成長的正向循環下,Apple與唱片業者的合作不僅帶來了雙贏效應,更使其得以順利取代Napster並晉升為數位音樂下載的龍頭業者、更讓多款iPod產品成為最暢銷的數位音樂播放器。在服務和產品的相互幫襯之下,Apple成功地將硬體、軟體和數位音樂緊密整合為一,形成用戶易於使用且方便的單一套裝組合,並且透過虛實整合穩坐音樂下載服務的領先地位、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音樂銷售商。
圖片來源 By thegarethwiscombe
2001年所發表的iPod、2003年上線的iTunes,在過去十多年間讓Apple從無到有地一手創建起價值數十億美金的數位音樂帝國,同時更為音樂產業帶來全新的消費趨勢潮流。今年的Apple全球開發者大會中(WWDC2015),這家科技龍頭則進一步推出了具有音樂社交功能的Apple Music;或許,就像iPod和iTunes所掀起的風暴般,Apple Music很可能再度為數位音樂市場注入新生命、引領全球進入行動播放的全新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