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密貨幣公司 Ripple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間的訴訟於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爐。裁決出爐後,Ripple 公司出品的 XRP 加密貨幣暴漲近一倍的價值。
資料來源:coinbase
這起案件是典型的官告民:原告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被告為瑞波(Ripple Labs)、執行長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和董事會執行主席克里斯.拉森(Chris Larsen)。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援引美國證券法第五條,認定 Ripple 違反法律,因此在 2020 年向紐約南區法院控告 Ripple。
SEC 和法院援引了哪些法條和判例?
1929 年,美國的經濟出現大蕭條;1932 年的美國總統大選,小羅斯福擊敗大蕭條時期的美國總統胡佛,在 1933 年展開第一任期。為了解決棘手的經濟危機,小羅斯福推出「新政(New Deal)」,1933 年誕生的美國證券交易法以及 1934 年設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是其中的兩項創舉。
證券交易法第五條
在近百年的證券交易法法典裡,其中的第五條的一款表示,「除非已經提出該證券的註冊報表……否則使用任何方式、跨州的交通與通訊方式或者郵寄,以達到透過媒介、任何招股書或其它方式來販售與購買這樣的證券,對任何人來說,無論直接參與或間接參與,一律視為違法行為。」
這是小羅斯福剛上任實施的金融鐵腕政策之一。本質上,美國證券交易法於 1933 年的創建是為了避免 1929 年的金融海嘯,是一項具有大政府思維的管控政策。
資料來源:Congress.gov
豪威案是什麼?
但是在法院的判決書裡,不只提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援引的證券交易法第五條,也提到豪威案(SEC v. W.J. Howey Co)。
豪威案的判決日期在 1946 年。這樁案件的其中一項重要判決為決定甚麼交易行為屬於證券。這個出爐於二戰後一年的判決表示,「在證券交易法的規範下,是否存在一投資協議,取決於該方案是否涉及投資於共同事業的金錢,且其收益僅來自於它人的努力;假使已滿足上述條件,該事業具有投機性質與否,販賣的財產是否有內在價值,皆無關緊要。」
資料來源:Library of Congress
「Ripple 不是證券」的解讀並不完全正確
在判決書的第 25 頁裡,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表示:
因此,在考慮經濟現實及現況之全景,本院認定 Ripple 販售 XRP 的程序化銷售並未構成投資契約的提供與銷售。
然而,法院卻另外表示,「 Ripple 販售 XRP 的機構銷售構成未經註冊的投資契約提供與販售,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五款。」
資料來源: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本案其實沒有做出任何實質判決,其因在於紐約南區法院規範的是 Ripple 銷售的「方式」,而不是「內容」。換句話說,法院重新解讀 1946 年的豪威案件,並且用以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援引證券交易法第五條的控訴。
法院的判決著重在 Ripple 不能以「機構銷售」的形式來規避證券交易法;但是,法院特別表明,用「程序銷售」的形式來銷售就不適用豪威案對投資協議的規範,也因此就不適用證券交易法。
2023 年的紐約南區法院是戴著 1946 年的豪威稜鏡來解讀 Ripple 的不同銷售方式;法院並沒有清楚地表示 XRP 是否為證券,既沒有說是,也沒有說不是。
因此,諸如「法院判瑞波幣不是證券」、「美法官宣佈瑞波幣(XRP)不是證券」、「交易所售 XRP 不構成非法證券」等等的新聞標題都是充滿誤導性的轉載。
對於有志投資加密貨幣的幣友,學好英文、讀完紐約的原文判決,會是更明智的投資選擇;過度的自信以及盲目的轉載,會讓本就充斥炒作氛圍的加密貨幣市場產生更多類似抖音上的精神小伙。贏得 2023 年 7 月的一場戰役,卻輸掉整場投資的戰爭。
【參考資料】
- 「重磅》瑞波贏了美國 SEC!交易所售 XRP 不構成非法證券,幣價跳漲 36 %」,2023 年 7 月 13 日,動區動趨 BlockTempo。
- 「振奮全球幣圈!美法官宣佈瑞波幣 ( XRP ) 不是證券,讓瑞波幣價格飆升近 75 %」,2023 年 7 月 14 日,今周刊。
- 「加密貨幣公司對 SEC 的首勝?法院判瑞波幣不是證券」,2023 年 7 月 14 日,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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