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QQ免費下載安裝後,使用人群快速上升,截至到2004年騰訊QQ的註冊用戶已經成功的突破了三億,長期登入線上的人數也創造了5000萬人的紀錄,成為了中國最有潛力的互聯網公司。然而很快,騰訊和所有走向世界的中國企業一樣,遭到來自國際市場的考驗。
騰訊的侵權糾紛
當時的國際環境是互聯網大亨AOL(美國線上)花費鉅資收購了由以色列的三個青年開發的ICQ軟體,並試圖向國際市場進行推廣。在AOL的大力吹捧和ICQ本身巨大魅力的號召下,即時通訊很快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一陣模仿熱潮。AOL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與任何一家存有模仿嫌疑的企業,都要對簿公堂。此時,處於模仿之列的騰訊成為阻擋AOL進入中國市場的絆腳石,自然引起了AOL的注意。
就在2000年的某一天,騰訊收到了一封來自AOL的投訴函…他們指責騰訊公司的QQ(當時名為OICQ)軟體侵犯了ICQ的智慧財產權,並要求騰訊將公司的主要網址oicq.com和oicq.net的網域名稱無條件轉讓給ICQ。面對來自輿論各方的壓力,騰訊出人意料的選擇了迎戰,雖然最後仍失敗。最終將OICQ正式更名為騰訊QQ,但也成功的借助此次的“失敗”為自己提高知名度,打了一場漂亮的行銷戰。
強大的跟隨者─模仿是最穩妥的創新
騰訊的產品從最初的即時通信軟體QQ,到之後的瀏覽器、輸入法等…都能找到一些與他家產品似曾相識的影子。這使騰訊在業界的口碑並不好,外界對於騰訊的評價就是一個字“抄”,甚至有這樣的玩笑話流傳:創業要面臨的三件事是“生,死,騰訊”。不可否認,騰訊幾乎總是一開始就亦步亦趨地跟隨強者,學習他們的成功經驗。對此,很多人對馬化騰的作風嗤之以鼻。新浪網的原總裁兼CEO王志東曾言詞犀利的批評道:“馬化騰是業內有名的抄襲大王,而且他明目張膽、公開地抄。”新浪網總編陳彤更以“老沉”為名發佈過一則微博,言辭更為激烈:“某網站貪得無厭,沒有它不染指的領域,沒有它不想做的產品,這樣下去物極必反,與全網為敵,必將死無葬身之地。”
然而,說騰訊抄襲實則太過於片面。在中國互聯網的發展史上,很多被模仿者也是最初的模仿者,並沒有多少企業真正做到了開創新紀元,大家都是通過模仿學習國外的商業模式,中國的百度(Baidu, BIDU-US)、新浪也無一例外。只不過,誰的技術更先進,誰的文化移植更易被接受,誰的產品更貼切使用者需求,誰就能取得勝利。在這一點上,騰訊做的非常成功,馬化騰帶領下的騰訊,雖然並不是第一個踏入各個領域的,但卻可以在短時間迅速超越對手。
騰訊的成功之處在於:一方面,並不是單純的模仿,具有突破性的領域往往得益於應用層面的創新,騰訊總是能夠通過QQ用戶行為習慣的把握,將新產品與騰訊QQ這一核心產品進行結合,使其龐大用戶數的優勢得到發揮,迅速佔領這個領域。而另一方面,中國互聯網的企業中,真正死於騰訊的追隨上的並不多,大多數都是倒在自己缺乏創新這一致命傷口上。一招吃遍天下的時代已經過去,只有如同騰訊不斷尋求創新、與時俱進,才是正道所在。
模仿是互聯網的必然發展方向,而馬化騰更早的認識到了這一點,並將這一作風一直貫徹到底。在回應騰訊抄襲這一問題時,馬化騰曾更自信的說過:“你做了車,別人難道不能製造車嗎?很多東西其他互聯網公司都在做,因為我們率先做得那麼全面,所以壓力全部壓我們身上。隨著時間推演,加上我們創新投入、新產品推出,這種質疑將越來越少。”
不可否認,騰訊是中國互聯網界將“抄”發揮到最極致、也是最成功的企業,因為他更深入、著重地瞭解到了使用者真正的切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