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際貿易所牽涉到的層面複雜,除了參與的國家增加,從以往的單一國家間貿易演變為多國間的區域貿易外,貿易的商品種類也琳琅滿目,根據比較利益理論,各個國家依其自身的資源與優勢來決定生產商品的種類,並進行貿易輸出。理論上,生產某商品上趨於劣勢的國家,應投入全部人力生產相對具有比較利益的商品,國際社會達到有效分工,商品產出總和將可最大化。
但在現實貿易中卻沒有看到此一情形,各國國內即便是生產較其它國家沒有效率的產業,仍有一定程度的發展,舉例而言,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生產電子產品具有比較利益,不過台灣並未完全投入舉國之力進行電子產品生產,仍然有部分人力從事於農業,化工,汽車…等領域,政府也多會給予這些弱勢產業政策上的保護,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維持國內一定的自給率,避免完全受到外國控制,而最常採取的方式就是貿易障礙措施。
貿易障礙將降低外國商品的價格競爭力
貿易障礙指的是政府為了保護國內弱勢產業,避免因遭受外來競爭而消滅,透過法律或命令來降低外來商品的競爭力,最常見的貿易障礙包括了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以汽車為例,國外生產商因生產效率高且生產數量多,在生產上具有規模經濟,生產品質相似汽車所需要的成本較台灣國內生產商要低,因此在價格上具有競爭優勢。
關稅的概念就是由政府設立法令給予從國外進口的商品額外稅額,提高生產商的成本,進而消除或降低該商品價格優勢,以保護國內汽車生產商。政府在課徵關稅後,進口車在國內的售價提高,進口車與國產車在價格上差距縮小,影響國人對於進口車的需求,相對提升國產車的價格競爭力。
非關稅障礙包括配額限制,進出口許可等方式,它與傳統透過降低外國商品在價格上的競爭優勢不同,是從數量方面進行限制或阻擾,希望能減少該商品在國內市場的市佔率。不過物以稀為貴,通常被採取進口限額或進出口限制的商品,價格也會有一定程度的上漲,間接達到減少外國商品在價格上的競爭優勢。就像2011年開放自由貿易以前,台灣的小汽車進口配額約147萬輛,在配額內稅率為17.5%,配額外稅率高達30%,這就是典型的透過配額外的高稅率來阻止大量具價格優勢的進口品入侵本國產業的例子。
另一個非關稅貿易障礙常見的例子為食用米,以世界貿易組織(WTO)對關稅減讓之規範,尊重各會員國因國情不同,仍允許對進口商品課徵關稅,但各會員間應將關稅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台灣為了維持自身農產品的自給率,但又必須遵循WTO的規範,因此財政部針對食用稻米進口採取每年固定進口數量的關稅配額方式從量管制,以控制外國食用米在台灣的市佔率。
採取貿易障礙後,整體社會福利水準降低
貿易障礙措施無論是從價或從量來影響國外商品在本國的銷售,最後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影響到該商品的需求數目,在品質相似的前提下,本國消費者將會尋求國內的替代商品,政府因而可達到鼓勵國內消費者消費本國商品的目的,保護弱勢產業,不過根據比較利益理論,政府採取貿易障礙方式干預國外商品進口價格或數量,將使得資源運用不效率,國際分工未達最有效的方式,影響整體社會福利。
在實務上,採取貿易障礙措施國家往往也會引來其他國家的報復,針對該國物品採取相同措施,政府保護了本國弱勢產業在國內的發展,但可能得犧牲其他產業在國外的出口市場做為代價,因此在分析政府所採取相關貿易措施對產業影響時,應該要有更為周延的情境分析,才能對整貿易影響有較為全面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