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粉闖入國會的暴動事件造成五人死亡,事件發生前川普的煽動性言論被懷疑是整起事件的導火線,而川普事後雖然透過推特譴責暴力並希望示威和支持者趕緊回家,結束暴力行為,但各大科技公司旗下的社群平台,包括 Twitter、Facebook、Youtube、Snapchat 都發表了告示,判斷川普的帳號有煽動暴力的嫌疑,而停止川普的帳號服務。科技公司依各自的主張和平台規定而停止用戶權利,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反呢?從法律的角度檢視,其實不論是言論自由,或是資訊服務平台的管理條約,社交平台的行為完全合法。
平台判斷有「煽動暴力」的行為,就能停止帳號服務?
大家還記得 1 月 6 號川普號召支持者抗議之後,川粉闖進國會最後造成 5 人死亡的暴動事件嗎?民眾攻入國會的舉動,有沒有覺得很像台灣當年的太陽花事件呢?
? 還記得詳細事發經過嗎?這裡帶你回顧一下》
在暴亂發生之後,國會認證程序雖然被耽擱了數小時,總算還是正式認證拜登為下任總統。而有煽動暴力事件嫌疑的川普,雖然在社群管道發聲譴責了暴力行為,並要求示威民眾盡快回家。但隨即 Twitter 的帳號被禁,永久封鎖川普帳號,臉書也把他的帳號停權,據《Reuters》報導,今天 Youtube 也發表聲明停止川普的帳號上傳影片的功能為期一週。這些科技巨頭紛紛判定造成 5 人死亡的國會暴動事件與川普的言行舉止高度相關,除了停止帳號服務,也持續刪除平台上與暴動事件有關的言論。
被禁止發聲的川普也沒有坐以待斃,據《Washingtonpost》川普在 12 日時,對這些科技業的作為大力抨擊,認為「這樣的懲罰性舉動,對我們國家造成了可怕的後果,是災難性的錯誤」。據德國媒體《DeutschWelle》及《美國之音》報導指出,德國總理梅克爾對國會事件感到憤怒和難過,表示這場事件對民主制度有破壞性影響。但也通過發言人表示,認為美國沒有像德國有平台制定的條約下,任由 Twitter、Facebook 等平台封鎖和禁止川普的帳號服務是「有問題的」。
科技巨頭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這已經不是 Twitter 第一次阻礙川普帳號的貼文,之前佛洛伊德的事件發生時,川普曾引用種族主義者的言論,被 Twitter 認定貼文內容暗示警察對黑人示威者開槍,是鼓吹暴力的行為,因此首次隱藏川普的推文。這次 Twitter 再次認定川普在煽動暴力,以及試圖推翻民主的結果,在川粉攻入國會後先是封鎖川普帳號 12 小時,並警告再犯就永久停權。
平台 | 停止帳號服務的主張 |
國會事件後,Twitter 封鎖出川普帳號 12 小時,日後川普發表兩次推文後,Twitter 表示因貼文內容「有暴力危險」、「違反公民誠信原則」警告將永久停止帳號。 | |
Facebook & Instagram | Mark Zuckerberg 的文章表示,川普打算利用剩餘任職時間來破壞總統勝選人拜登的合法的權力轉移。我們認為,在此期間允許川普繼續使用我們的平台服務風險實在太大了。 |
YouTube | 將對發布帶有虛假聲明的影片(包括有關詐欺選民行為),且違反平台規則的任何頻道發表警示,並且會繼續採取選擇性準則,反對使用該平台傳播仇恨和極端主義的用戶。 |
Snapchat | 擔心仇恨言論和暴力威脅可能擴散,無限期暫停川普帳號。 |
違反平台政策,用戶散播暴力威脅和錯誤信息。 | |
Twitch | 鑑於當前的特殊情況和總統的煽動性言論,我們認為停權川普帳號是保護我們的平台並防止Twitch被用來煽動進一步暴力行為的必要步驟。 |
▲國會暴動事件發生以來,多個平台社群平台都陸續發表主張停止「暴力行為的帳號服務」的公告。資料來源:The Washington Post
◎ 言論自由
我們來看一下主要的爭議點,究竟科技平台的行為有沒有侵犯川普及支持者的言論自由?這些刪除川普的言論、停止帳號服務的決策是出自於科技巨頭判斷帳號的言論有危害民主、推斷有擾論秩序等等疑慮所做出的行為。而所謂「言論自由」其實是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保護,法條的出發點其實是用來約束政府的權力,因此法條只規範了政府的行為才會侵害言論自由,個人與企業的作為並沒有提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原文:
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抗議的權利。
因此,政府如果「規定 Twitter 必須傳遞言論」,這樣的作為才是侵犯言論自由。法條僅針對政府不得審查人民的言論,而 Twitter 等社群媒體公司屬於私人企業,不受此法案規範。
◎ 通訊規範法條(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 230 條
據《中央社》報導指出,從美國「通訊規範法條」(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 230 條內容來看,法條保障了科技業者不用替用戶所發布的內容負責,且得以審查內容,而美國社群媒體經常引此法條免責。法條原意為:
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無需為第三方使用者的言行負法律責任。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出於善意考慮,有權對部分冒犯性的內容進行限制,或者賦予他人技術手段來限制冒犯性內容的行為。
這條法條就是俗稱的「避風港」條款,給予了社群平台免責權,也就是說,平台身為「資訊服務提供者」,有進行管理平台的權力,平台可以不為封鎖帳號、停止服務的行為負責,因為這是一種「審查」和「管理」平台的作為。數位律師 Christiane Feral-Schuh 表示,社群平台現在的作法形同某種審查制,現行法律已經不足以解決「跨國性」問題,有必要制定合法訴訟程序以因應社群平台停用帳號及刪文等後續問題。
川普和他的支持者,接下來該怎麼辦?
其實沒有 Twitter 的發言權,甚至面臨新的彈劾,川普在 1 月 20 日前仍然能進入白宮簡報室來發表想法,他有一個新聞團隊專門發表他的聲明,以及一批專門報導他的言論和行動的記者。但據《紐約時報》指出,在過去的兩個月的時間裡,川普沒有使用總統可用的任何工具,包括公開露面或接受採訪。
因為社群平台的封鎖和停權的動作,包括 Google、Snapchat、TikTok、Shopify、Pinterest 和 Stripe 這麼多平台都暫停了川普帳號的服務,川普的支持者只得尋求新的管道發聲,Parler 便成為川普的保守派支持者新的發聲平台。但科技巨頭們更是窮追猛打,蘋果和 Google 在短時間內立刻下架了 Parler 的 App 程式。 Amazon 也暫停了網路服務中 Parler 的使用功能。
總結
雖然以律法的角度審視,其實這些社群平台並沒有違法,立法顧問及前白宮新聞祕書 Kate Ruane 及 Ari Fleischer 都表示這些平台業者不受法律制約能將用戶趕出平台的作為,值得民眾深思社交媒體的權利是否過大。
《紐約時報》的報導也提及多位法律專家的見解,認為平台封鎖帳號一事雖然沒有違法,卻不明智,違背了第一修正案的價值觀,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 Kate Ruane 說:「當 Facebook 和 Twitter 這樣的公司行使不受約束的權力,把人們從已成為數十億人不可或缺的言論平台上撤下時,每個人都應該感到擔憂。」
參考資料:
- Twitter vs Trump: has Big Tech gone too far?
- YouTube suspends Trump’s channel after violating policy on inciting violence
- President Trump lashes out at social media companies following Twitter ban
- These are the platforms that have banned Trump and his allies
- Stripped of Twitter, Trump Faces a New Challenge: How to Command Attention
- Can Twitter Legally Bar Trump? The First Amendment Says Yes
- Angela Merkel: Trump shares blame for US Capitol stor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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