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 9 月高雄市府捷運工程局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捷運連通工程,因施工不慎苯液閃燃,導致一名吳姓工人不幸死亡,事發後當時承包營造商倒閉、負責人避不見面,死者家屬不滿,事發快一年未能領到任何賠償、求償無門,最後家屬群情激憤回到工地現場拉布條抗議。
工安意外每天都在發生,其中又以工地意外最為嚴重,許多工程為求及時完工,忽視了應有的安全性,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這個時候如果我們只有指望公司幫我們投保勞保或國民年金保險,你覺得保障真得足夠嗎?如果我們又遇到惡質的負責人,惡性倒閉,避不見面,即使上法院對家屬而言也是一種長期的折磨。
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造成身體上意外傷害,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投保傷害保險有些時候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例如從事危險的活動,舉凡: 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保險公司在以下情況,傷害險也是不理賠的,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時,保險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目前市面上產險公司所推出的個人傷害險專案商品,包含上述各風險的規劃,一般意外傷害險保額 300 萬元,大眾運輸工具意外身故 2000 萬,保費一年約 3500 元,一天不到 10 元,就能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另外投保傷害險時,除了職業內容要誠實告知外,也要特別留意保險公司不理賠的情況,才不會發生理賠時與保險公司產生理賠認知上的差異。
親愛的朋友們,工作受傷可能會發生在你我身上,如果你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當意外發生時,我們有可能暫時無法工作,收入中斷,又或者被迫轉職,收入減少,如果是小傷或許對家庭影響不大,但如果遇到嚴重受傷導致殘廢或者死亡,對家庭一定會造成嚴重的影響,親愛的朋友們,我們在努力工作時,一定要先做好風險規劃,提醒您,個人傷害保險就是一項不錯的選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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