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努力推進富人稅之際,美國富人偷稅行為遭到曝光。在這些億萬富豪之中,有些人多年來甚至一毛錢聯邦所得稅都沒繳納過。亞馬遜(Amazon, AMZN-US)創辦人貝佐斯、特斯拉(Tesla, TSLA-US)創辦人馬斯克、股神巴菲特、前紐約市市長麥克彭博⋯⋯,他們究竟是怎麼花式避稅的?
一、離譜的實際稅率
6 月 8 日週二,美國新聞網站 ProPublica 發布報告,揭示了最富有的美國人如何大舉避稅。根據上述網站從美國國稅局(IRS)獲得的機密稅務文件,在 2014 年~ 2018 年期間,最富有的 25 位美國人共繳納 136 億美元聯邦所得稅。儘管這一數字已經相當驚人,但跟他們在此期間獲取的財富相比,也僅是九牛一毛——據《富比士》統計,這 25 人的財富在這五年間累計增加了 4,010 億美元。由此,若將他們每年繳納的稅款和同期財富成長的比值視為實際稅率,那麼他們的實際稅率僅有 3.4% 。
其中,在這五年間財富成長 243 億美元的巴菲特僅繳納了 2,370 萬美元的稅款,實際稅率為富人最低,僅為 0.1% 。身家漲了 990 億美元的貝佐斯緊隨其後,實際稅率為 0.98% ;布隆伯格和馬斯克的實際稅率則分別為 1.3% 和 3.27% 。
▲圖源:ProPublica
相比之下,美國中產過的又是什麼日子呢?在 2014 年~ 2018 年期間,美國中產家庭稅後淨資產平均增加 6.5 萬美元左右,大部分還是出於房屋價值走高的緣故。然而, 由於中產的絕大多數收入都是薪資,因此,他們的稅單幾乎與增加的財富數量持平,接近 6.2 萬美元。
二、操作的手法
富人們的財富爆炸式成長,市場有目共睹。那麼,他們究竟是怎麼在 “ 眾目睽睽 ” 之下避開大額稅金的呢?
1. 2007 年和 2011 年未繳稅的貝佐斯
先拿世界首富貝佐斯來說,他從 2014 年到 2018 年報告的收入為 42.2 億美元,繳納的稅款為 9.73 億美元,但考慮到其身家暴漲至近千億美元,實際稅率不到 1 %。而在 2006 年~ 2018 年期間,貝佐斯的避稅行為更為驚人:總收入 65 億美元,納稅 14 億美元,然而其財富暴增 1,270 億美元,實際稅率僅略超 1% ,達到 1.1% 的水平。
▲貝佐斯與美國普通家庭財務、納稅狀況對比,圖源:ProPublica
其中,在 2007 年,亞馬遜股價翻倍,貝佐斯身家增加了 38 億美元,但他沒有繳納任何聯邦所得稅——在與前妻 MacKenzie 共同申報納稅時,他只申報了 4,600 萬美元的收入,其主要來源為外部投資的利息和股息。如此一來,他就可以用債務的利息支出、 “ 其他支出 ” 等等投資損失及抵扣來抵消賺到的每一分錢。2011 年同樣也是貝佐斯未繳稅的一年。當時他的身家穩定在 180 億美元左右,但他在報稅時稱其投資損失超過了收入,並且以此為由為自己和兒女申請了稅收抵免。
2. 巴菲特的避稅 “ 伎倆 ”
再看實際稅率僅有 0.1% 的股神巴菲特,因其一直持有旗下波克夏.海瑟威的股票,這就能讓他在大幅地避免了將財富轉化為收入。自 2015 年至 2018 年,巴菲特年收入約在 1,160 萬美元至 2,500 萬美元之間,這是一個不算很高的數字。此外,巴菲特的另一 “ 策略 ” 在於,將收入減少到最低,也就能夠減少稅收。具體來看,如果波克夏.海瑟威向股東們支付股息,那麼,以近年來的平均水平計算,巴菲特將獲得超過 10 億美元的股息收入,這些年來每年還將欠下數億美元的稅款。
這裡舉一個巴菲特避稅的案例。1973 年,巴菲特斥資 1,060 萬美元收購華盛頓郵報集團 10% 的股份,在持有期間巴菲特勸說盛頓郵報集團將發放股利用於回購,避免了上交發放股利收入所得稅。到了 2013 年,亞馬遜的貝佐斯以 2.5 億美元從華盛頓集團購買了《華盛頓郵報》,剝離了《華盛頓郵報》的華盛頓郵報集團改名叫格拉漢姆控股公司(Graham Holdings),巴菲特此時持有的格拉漢姆控股公司的股份價值 12 億美元,此時巴菲特計劃退出。但從 1,000 到 12 億有超過 99% 的資產增值,需要交約 38% 的稅,光稅就高達約 4 億美元,怎麼辦?
不用急,由富人們為自己立的法裡面早已經留好了後門:美國稅法第 355 條允許美國公司把自己的子公司分配給股東(相當於發放股利或配股),並在一定條件下,公司和股東都不需要額外交稅。
具體操作是這樣的:格拉漢姆控股公司的資產分成三部分裝入新的子公司裡,三部分資產分別為: 4.59 億美元波克夏公司的股份、 3.64 億美元的邁阿密電視台以及 2.67 億美元的現金。然後格拉漢姆公司將這個子公司轉給巴菲特的波克夏, “ 對價 ” 就是巴菲特將自己持有的價值 12 億美元格拉漢姆控股公司的股份 “ 還回去 ” ——實際結果就是實現了退出。
雖然表面上巴菲特收到了三樣資產總計僅有 10.9 億美元, “ 賠了 ” 1.1 億美元,但實際上這 1.1 億是轉移給了格拉漢姆公司的股東,同時巴菲特自己也省下了 2.9 億美元的稅金。在這個過程中,美國國稅局一分錢稅都沒收到,相當於巴菲特和對方股東將 4 億稅金自己給分了。
那有人會說,這只是延遲而已,巴菲特早晚得交延遲繳納的稅。 “ 不幸 ” 的是,巴菲特決定將全部家產在死後捐給 “ 慈善組織 ” ,而捐給慈善組織的錢是不用納稅的。換言之:巴菲特到死都不用交稅,其成立的 “ 慈善組織 ” 仍將控制大量財富——子子孫孫、萬世不絕,而在此過程中理論上永遠不用交稅。
3. 馬斯克借錢避稅
除了上述方法之外,ProPublica 指出, 還有一種可以用來避稅的方法,那就是借錢。
如果你擁有一家公司,還拿著巨額薪水,你將為其中的大部分薪資支付 37% 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選擇賣出公司的股票,你必須繳納 20% 的資本利得稅,還將失去公司的部分控制權。
但如果你借了一筆貸款,所需支付的利率僅為個位數,還不用交稅。其原因在於,貸款必須償還,因此不會被美國國稅局歸進收入範圍;儘管向銀行貸款需要抵押品,但富人們顯然擁有很多。
這就不得不提到 “ 幣圈教主 ” 馬斯克了——去年,他剛剛抵押了約 9,200 萬股股票作為個人貸款抵押品,截至今年 5 月 29 日,這些股票價值約為 577 億美元。值得注意的是,他所繳納的稅款與其狂飆猛漲的財富並不匹配: 2015 年繳稅 6.8 萬美元, 2015 年繳納 6.5 萬美元, 2018 年一分錢也沒繳。
4. 慈善避稅
這裡就要提到很多富豪通過慈善捐款來規避巨額遺產稅,從蓋茲,到巴菲特、祖克柏,都聲稱死後 “ 裸捐 ” ,一個子兒都不留給兒女,近三十年美國富豪的基金會數量翻了三倍,為什麼美國富豪都這麼熱衷慈善呢?從事慈善事業,這背後的一個重要背景,是美國遺產稅的開徵和稅制改革的頒布。
1916 年,美國開始徵收總遺產稅,稅率最初就高達 40% ; 8 年後,為了防止有人把遺產變成生前贈予鑽漏洞,美國政府又開設了贈與稅作為遺產稅補充,最高一級稅率達到 50% 。
也就是說,一旦美國富豪把全部身家以遺產形式留給後代,立馬就會被國家拿去一半。而且,帳面上的錢是不能拿來交遺產稅的,很多富豪股份之外的家產根本不夠交稅,變賣公司股份,就意味著要削弱對公司的控制權,那可是辛辛苦苦奮鬥了一輩子的事業。怎麼辦呢?富豪們發現,一個私人基金會就可以搞定這一切。
在美國,捐贈是免稅的,原本要削去一半的遺產轉入基金會裡,則可以一分不少地打過去,完美避開遺產稅。而且,西方私人基金會內部章程自定,富豪完全可以任命兒女們做基金會會長,這樣一來,所有錢款流向實際仍然掌握在家族手裡,外人無權干涉。成立之後,根據美國法律,基金會每年只需要拿出 5% 的資產用於慈善相關活動,注意,是相關,這還包括把子孫後代拉到基金會上班開出的高薪資,包括各種名目的公關費用,包括平時吃喝玩樂的報銷,花樣百出。
之前川普也被曝出花式避稅,和基金會異曲同工,舉個例子你就知道。比如錄製一檔真人秀時,川普據稱,花了 7 萬美元做髮型設計, 10 萬美元給女兒化妝, 30 萬美元給錄製場景進行設計裝修,更狠的是,還有高達 2600 萬美元的所謂 “ 諮詢費用 ” ,想必是特老師一邊和導演聊天,助理一邊在旁邊數他說了幾個字,明碼標價,一字千金。
三、富人的回應
對於 ProPublica 的 “ 指控 ” ,巴菲特已在一份長達 23 頁的詳細聲明中作出回應,為自己辯護。股神表示,波克夏.海瑟威絕大多數的股東傾向於公司將利潤用於再投資,而非發放股息。比如在 2014 年,公司 A 股股東以 87 : 1 的票數反對發放股利,B 股股東以 47 : 1 的票數也投出了反對票。
這或許意味著,波克夏拒絕派息,並非是出於巴菲特希望降低個人稅單的意願,而是股東們的意思。巴菲特還稱,股東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知道這些資金當中很大一部分都將被用於慈善事業,而非用來消費或追求家族財富。另外,這位承諾將其 99% 淨資產拿去做慈善的 “ 奧馬哈先知 ” 還算出,迄今為止,他每捐出 1,000 美元,就能獲得不到 50 美分的稅收優惠。他也更喜歡把錢捐給慈善機構,而不是交給聯邦政府來償還國債。
我相信,與不斷增加的美國國債相比,如果將這筆錢用於慈善事業,對社會更有用處。
其他富人方面,貝佐斯和亞馬遜均拒絕對此事置評,其前妻 MacKenzie 同樣未曾發聲;馬斯克僅回答了一個問號 “ ? ” ,此後沒有進一步回覆。但根據報導,巴菲特、麥克彭博和華爾街 “ 狼王 ” 卡爾.伊坎在內的幾位均表示,已經繳納了所欠稅款。
四、IRS的調查
在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當地時間 6 月 8 日的聽證會上,委員會主席羅恩.懷登(Ron Wyden)援引 ProPublica 的據報導,美國最富有的人在新冠疫情期間收入豐厚,但沒有支付應得的稅款。懷登表示將提交一項提案,要求每年對美國富人進行的投資收益徵稅,而不僅僅是在出售投資時徵稅。懷登還表示,鑑於美國國稅局有責任保護納稅人的數據,國稅局需要調查這些數據是如何被洩漏的。隨後,美國國稅局局長 Charles Rettig 稱,已針對美國富人稅務資訊洩露一事開展內外部調查,洩密者之後或將受到刑事處罰。
《虎嗅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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