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來勢洶洶,全台灣都籠罩在三級警戒的陰霾下。配合政府政策,許多商家都因此停業或縮小營業規模,多數公有場館更被迫關門大吉。為了讓民眾可以有辦法維持生計,各縣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紓困方案,本篇文章幫大家整理出所有跟 房市紓困 的相關方案。
從房屋稅、地價稅等地方稅收,到市場攤位租金、停車費、公有場館權利金等,各地方政府都有提出相對應的紓困方案。趕快來看看你可以省下多少錢吧!
台北市房市紓困
- 商家房屋稅優惠
因防疫政策影響而被迫「停業」或「禁止內用」的店家,北市稅捐處將主動依資料(主管機關提供 or 民眾提供)進行核定。房屋稅稅率將由營業用的 3 %調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的 2 %。
- 房屋稅、地價稅優惠
納稅義務人如果屬於:
—中央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紓困者
—營業額減少達 15% 者
—出租自有不動產的房東,因應疫情減收房客租金比例達 15% 者
可向北市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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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房市紓困
- 社會住宅租金優惠
可提供社會住宅居民申請前 4 個月每月租金緩繳 50% ,第 5 個月起分 12 期無息攤還
- 商家房屋稅優惠
—停業期間,減徵房屋稅,稅款分期可展延 1 年或分 36 期繳納
—飯店、旅館及其他營利事業已停用或縮小營業面積者,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的場所,其房屋稅率由原 3% 降為 2%
- 市有租金、權利金減收(減免期間為 110 年 5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
—參與促參條例的廠商及設定地上權業者的營運權利金,最高減免 35%
—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為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 50%
—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 50%
—租金、使用補償金、權利金、市場使用費等規費與各項罰緩,繳納期限一律展延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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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房市紓困
- 市有場館規費及權利金減免
減免項目包含:
—桃園科學園區管理費
—旅遊遊憩景點委外空間權利金
—體育場館委外空間權利金
—市有不動產房地租金
—公有停車場站委外租金權利金等
- 減收 2021 年 5 ~ 6 月公有市場使用費
台中市房市紓困
- 5月15日~6月8日夜市或市集配合停業期間,免收租金、使用費
- 公有零售市場及道路型攤販集中區(非夜市),6~9月使用費減半
- 道路型攤販集中區(夜市)6~9月免收使用費
- 市有委外場館權利金及租金減免
台南市房市紓困
- 工業區規費緩繳
- 促參案土地租金減收
- 市有土地租金緩繳 12 個月
高雄市 房市紓困
- 市有產業園區(公有市場、漁港)規費減半、租金緩徵
- 市有地租金減免
- 公有市場攤商規費減半
- 稅捐緩繳、減(免)
- 市府場館規費減、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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