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在2020全球肆虐,導致全球經濟大幅度停擺。很多企業甚至因為這波疫情所導致的需求衰退,而採取放無薪假、歇業等措施,這些明顯的經濟衰退都反映在國家公佈的經濟數據。
現在隨著疫情逐漸退去,各國也開始解封並且透過政府措施來振興國家,因疫情導致的疲弱經濟。台灣當然也不例外,在2020年6月2日,宣布將發出「振興三倍券」來刺激民間消費,相較於2008年金融海嘯的消費券,兩者間有何差異引發民眾熱議。
振興三倍券背後有什麼原理?為什麼不直接發現金就好了?就讓我們來為你解惑。
什麼是振興三倍券?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造成經濟影響,行政院於2020/06/02拍板定案,整體特別編列紓困預算到預算規模為 500 億元將振興券改名為「振興三倍券」。
方向是「好領、好用、好刺激、最溫暖」,以「三好一溫暖」為目的。每人只要支付1000元,就可以換到3000元振興券,在不同實體的食衣育樂通路皆可使用。可選擇採用,郵局、超商、電子票券、電子支付、悠遊卡領取三倍券。
發放振興券目的是要在冠狀病毒( COVID-19 )疫情過後,國內逐漸進入振興經濟階段,能讓民眾願意出來消費。所以政府也希望民眾負擔一部分,而政府負擔大部分,讓實體店家、小商家、攤商、受衝擊的觀光相關產業能夠有明顯提振消費熱潮。
振興券背後的乘數效應
很多人會拿「消費券」與「振興券」去比較其中的差異,然而其實背後原因有些不同。2008年發放的消費券,主要目的是以「紓困」為主。在金融海嘯時的經濟困境,
以紓困民眾的負擔為目標,因而發放消費券。而這次2020年的振興券,其主要目標是「振興」,兩者背景與目標不同,理所當然就會有不同的發放邏輯。
此外,振興券除了希望振興經濟以外,同時背後隱藏著「乘數效應」的意義。
這邊要與大家說明,所謂的乘數效應。它是一個經濟學概念,背後的假設是「需求增加能帶動生產,繼而牽動消費,最終讓國民收入大於投入所需。」
舉例來說:政府每投入1元,能帶來多於1元的國民收入(National Income),這就是乘數效應。乘數效應常是政府用作增加政府開支、刺激經濟的理論依據。
因此這次政府就透過,「民眾支出1,000元,換取振興三倍券3,000元」的方式,期待能夠帶來擴大乘數效果、淡化替代效果的解決方案。
為什麼不直接發現金?
根據行政院官員說明:振興券透過讓人民花費一千,政府幫你換成三千,且今年年底前一定要消費完的方式,達到發放振興券的真正刺激消費目的。再透過各方業者加碼,讓消費市場上有超過一千億的活水流通,效益最大化。
「振興三倍券」是讓你的一千元變成三千元,把一千元變成三倍。比起直接發現金,但有可能被民眾收到後進行儲蓄。「三倍券」的經濟效益大上許多,社會上大家彼此嘉惠,才有乘數效果,刺激經濟早日恢復。
振興券該如何領取&使用?
【振興券使用說明】
使用時間:2020/07/01開始預購,2020/07/15 – 2020/12/31 可以消費
紙本面額:200元5張;500元4張
取得資格:每人限領乙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身份;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或陸籍配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可直接領取。
【振興券取得管道】
1、紙本:郵局換購;或透過網路預購至四大超商換取
2、電子支付: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等,消費買3,000元直接轉入APP帳戶2,000元
3、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消費買3,000元後可以至超商靠卡回存2,000元
4、信用卡:消費買3,000元後,隔月帳單直接扣除2,000元
【使用限制及注意事項】
1、不得找零:不得兌換現金、也不得用磁力、光學、電子等方式兌現
2、不予補發:如有遺失、毀損、被竊、被盜等事宜,不得補發
3、不得退費:使用期間經使用後,失去其效力
4、振興券「可使用消費範圍」:市場買菜、夜市吃宵夜、逛街購物、旅遊住宿、美容美甲、高鐵、台鐵、藝文活動等
5、振興券「不可用之消費範圍」:水費、電費、代收繳費、電子網購、儲值、罰款、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公司債、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等
參考資料:行政院1988紓困振興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