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企業與未公發集團巡禮(五)-客運業:中興巴士集團》一文中,我們指出,運輸業已由「單打獨鬥」個體戶經營,逐漸轉為「聯合作戰」共同營運;同為運輸業之計程車業更是如此,但其合縱連橫方式也讓集團歸屬出現許多討論空間。
本文以皇冠大車隊為例,探討計程車業集團歸屬議題-認為計程車業應回歸最原始「董事長(負責人)相同」作為歸屬之主要依據,如此可避免諸多爭議;一開始先說明計程車產業生態,接著進一步介紹皇冠大車隊。
一、計程車產業生態面面觀
讀者可能對計程車產業較陌生,一開始我們先從如何成為計程車司機說起;接著介紹如何成為台灣行之有年「靠行制度」之車行;及說明近年快速興起、搭配電信及資通訊服務之「計程車車隊」與集團之關係;最後從產能、及產值切入,分析計程車產業概況。
1. 成為計程車司機
在台灣要成為計程車司機首先須於監理所取得「職業駕駛執照」;接著要到各縣市警察局辦理執業登記,流程包括資格審查(犯罪紀錄)、筆試、及參加執業前講習課程等以取得「合格成績單」;最後選擇一車行取得「執業事實證明文件」後,原申請警局使發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2. 成為計程車車行
目前在台灣,車行依組織型態可分為公司/行號、合作社、及個人車行等三種類型;領有合格成績單之準計程車司機要加入公司/行號組織型態之車行最容易,而要成為個人車行難度最高。
3. 加入車隊
車隊與車行並無直接關聯,靠行司機可自由選擇欲加入的車隊。一般路上所見小黃計程車通常會於「車頂燈」標示車隊名稱;「車身」則會註記所屬車行。
不過,車隊老闆可能也會經營車行;而反過來車行老闆也可以要求旗下靠行計程車加入某車隊。故本文在歸屬集團時,回歸《銀行法》第 33-3 條之規定,以「同一負責人」為判定依據-把車隊老闆所經營之車行與該車隊視為同集團;而把要求旗下計程車加入某車隊之車行視為該車隊之策略結盟夥伴(即歸不同集團,但視為友好集團)。
二、計程車產業概況
1. 整體產能
截至 2018 年 12 月,全台計程車共有 87,507 輛;包括公司/行號所擁有之 43,674 輛(佔 49.9% )、計程車合作社所擁有之 18,895 輛(佔 21.6% )、與個人車行所擁有之 24,938 輛(佔 28.5% )。
根據交通部路政司統計,台灣之計程車數量在 1998 年達到最高峰 11 萬多輛;當年因開始實施總量管制,《公路法》增訂第 39-1 條,規定計程車牌照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計程車數量開始逐年下滑, 2012 年至 2018 年約穩定維持在 8 萬 7 千輛。
若從車行數來看,近七年每年約遞減 1.1% ,由 2012 年之 3,717 家,減少至 2018 年之 3,465 家;致每個車行所擁有的計程車數量,由 2012 年之 10.5 輛,上升至 2018 年之 12.6 輛。個人車行車輛數,則以每年約 2.1% 之遞減率,由 2012 年之 28,045 輛,減少至 2018 年之 24,938 輛。
多元化計程車部分,據報載,截至 2018 年 6 月,全台共有七個縣市合計約 40 家業者經營;車輛總數 1,100 輛左右,其中北市約佔 900 輛、高雄約佔 140 輛,比例仍低。無障礙計程車部分,各縣市政府雖極力推廣;但截至 2017 年底只有 756 輛,占比也低。
2. 整體產值
從提供之服務性質來看,計程車業可再細分為計程車客運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兩個子產業。就整個計程車與客運業而言, 2018 年公路汽車客運產值最大,佔 41% ;其次為遊覽車客運業,產值佔 26% ;市區汽車客運產值佔 14% ,排名第三。本文所討論之計程車客運、與計程車派遣聯繫服務,在 2018 年產值則分別有 109 億元(佔 10% )、及 24 億元(佔 2% )。另一個常被拿出來討論「附駕駛之客車租賃」,即Uber擬採用之營運模式; 2018 年產值是 76 億元(佔 7% )。
不過,上述資訊統計基礎係以有申報「營業稅」之公司/行號為主,會低估,部分計程車司機的收入會直接記入該司機之「綜合所得稅」;若以目前 8 萬 7 仟輛計程車,每天營收 2,000 元,一年工作 250 天估計,計程車客運業年產值應約有 438 億元。
三、皇冠大車隊
皇冠大車隊源於 1978 年創立之福倫交通、以及更早十年間陸續成立之順風交通企業、昆明交通、金德交通企業、金暉交通企業…等車行。 2003 年 2 月福倫交通成立「台北衛星車隊」,並於 2011 年 11 月與「友好大車隊」聯合委託「皇冠大車隊」承攬派遣業務,皇冠大車隊正式誕生; 2013 年 2 月車隊進一步提供台灣第一個無障礙計程車服務。
1. 皇冠大車隊最終控制者與集團成員
車行老闆投資車隊、加上車隊與車行的特殊協議,讓車隊、與車行形成錯綜複雜的關係,有地緣關係、協議構成的橫向連結;也有投資關係、董監事委任構成的綜向連結,使得計程車業公司集團歸屬產生諸多爭議。
「集團」與「聯盟」的主要差異在於集團成員與最終控制者彼此間具有明顯的「控制從屬關係」,而聯盟成員彼此間以「平行關係」為主。不過,就計程車產業而言,聯盟成員公司往往又具有地緣關係、所屬車隊也相同;這使得「共治」與「聯盟」間的界線變得很模糊。
本文認為,最終控制者要形成共治且歸於同集團,必須共同投資一家或多家公司、且彼此所擁有的公司有交叉持股情形;相對的,若僅具地緣關係,但彼此各自擁有各自的公司,則視為聯盟-本文依此為集團歸屬與拆分的依據。
皇冠大車隊集團成員原始/主要股東包括吳俊德、及其配偶薛開雯;柯俊良、柯俊昌、及其投資公司鴻伶投資;廖子賢;與來自友好大車隊之陳燈、與陳新鈞等。核心公司包括早期成立之福倫交通、以及後來與友好大車隊合資之皇冠大車隊企業。就公司登記地址來看,「松隆路 337 號」、與「光復北路 11 巷 70 號」為集團兩大營運據點。
皇冠大車隊(計程車產業)與其他集團(非計程車產業)最大的差異在於,其有很多組織型態為「有限公司」之公司,包括:金德交通企業、金暉交通企業、…等;這些交通公司資本額介於 300 萬元至 600 萬元之間。
2. 友好集團-友好大車隊
上宜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有限公司之「友好大車隊」與台北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之「工會車隊」為配合交通部政策,建立合法品牌車隊,塑造計程車隊優良形象;集團於 2009 / 11 / 1 整合,建立聯合派遣中心。車隊主要靈魂人物是曾任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之「陳燈」。
綜觀整個友好大車隊之持股結構;其與皇冠大車隊類似,集團係由許多「有限公司」組織型態之公司構成。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其與皇冠大車隊共用地址。若依建設業集團歸屬之做法,理應將登記在同一地址之同產業公司視為同一集團;不過,細看股權結構,可發現友好大車隊、與皇冠大車隊可明顯拆分成兩群。因此,我們將登記在同一地址之車行(友好大車隊、與皇冠大車隊)視為友好;並以負責人(陳燈、吳俊德)為基礎將相關公司拆成兩個集團。
同理,登記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 11 巷 70 號」之公司除了皇冠大車隊(集團)、及友好大車隊(集團)外;可再拆出曹順祺車行、高燦榮車行、及陳宏錚車行,與林貞君、李玉蟬、吳傑旗、及米全發等七個集團。其中,高燦榮車行在「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 58 號」另有三家公司,並在「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一三五號」有一家公司。
小結
本文整理皇冠大車隊集團成員。不過,文末還是要提醒讀者-本文是從「集團」角度切入,分析皇冠大車隊有哪些公司,與最終控制者是誰。
「靠行不同集團車行」的司機,均可選擇加入皇冠大車隊;而「靠行皇冠大車隊所屬車行」的司機,也不一定是皇冠大車隊的計程車-因為前者是從集團角度切入,而後者從聯盟角度切入。共治集團有許多類型、也最有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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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 2016 / 9 / 30 ,優步的衝擊 台灣運將心聲與政府的挑戰,中央社。
- 交通部統計處, 2018 年 10 月,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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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姿賢, 2018 / 6 / 6 ,多元計程車假掛牌真逃稅?業者最高可罰九萬,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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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家豪, 2017 / 9 / 19 ,uberTAXI再出發》與小黃合作 10 月中上路 只准付現,中時電子報。
- 曹悅華, 2019 / 2 / 22 ,「Uber條款」惹火租賃車業!怒嗆政府:吃大便 擬動員上萬司機二次抗爭」,ETtoday新聞雲。
- 彭文暉,汽車客運業相關爭議問題探討。
- 蕭婷方, 2015 / 2 / 5 ,計程車司機報事故錄音檔公開 司機報案沒人信,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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