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 地段 、 建材 、 外觀 、 基地大小 等「 硬件 」,也有 裝潢 、 設計 這些「 軟件 」。依據 消保會 的統計, 室內裝修 糾紛一向高居消費糾紛之冠,尤其是 裝潢工程 款項,更是居高不下。 裝潢 和 預售屋 施工很像,通常都會 分期付款 ,做到哪繳到哪。不過,可別以為只要 分期付款 ,資金的風險就會小一點喔!還必須明確訂出各階段的驗收項目,完成了這個階段的驗收工程,再繳付下一期的工程款,比較安全。
分期付款分幾期比較好呢?
有些設計師僅將 裝潢工程 款項分成 三期款 :在第一階段開工前預收金額 30% ,等第一階段的 拆除 、 砌磚 、 水電配管 和 門框安裝 等基礎工程完成後,會再接著進行第二階段的工程,將 磚牆粉光 、 磁磚 、 天花板 、 冷氣配管 完成,於油漆工程開始 進場 前收取第二階段的工程款(總金額 50% )。最後,等油漆、壁紙等工程完工,各種設備安裝完成,於七日內驗收無誤即收取最後的尾款(總金額 20% )。這是我常合作的工班 分期付款 的方式。
有些設計師分成 五期款 ,常見的分期方式為「 3 – 2 – 2 – 2 – 1 」模式:第 1 期:簽約即支付 30% ,第 2 期:拆除進場付 20% ,第 3 期:泥作進場付 20% ,第 4 期:木作進場付 20% ,第 5 期:完工付 10% 。看起來分得很細,好像對消費者更有保障,其實裡面可是充滿了陷阱。仔細看看第 2 ~ 4 期的支付時間,有沒有發現兩個關鍵字:「 進場 」。
合約文字陷阱是什麼?
由於 拆除工程 是所有工序裡的第一個步驟,如果依照這樣的付款方式,而且是指「 拆除進場 」就要再付 20% ,等於工程都還沒有進度就已經付了 50% 的款項,等到事後有糾紛或找不到人時已經付出去一大筆錢了。
此外,由於 泥作工程 、 水電 和 木作 通常會交叉施工,如果該工程一「 進場 」就要付錢,可能才在施工不到一半的進度(例如:木工師傅剛開始要釘天花板時)就已經付完 90% 的款項了,超付這麼多的情況下,事後如有 糾紛 只能透過協調的方式,根本沒有款項可以扣押做為談判的籌碼。
所以,不管你的工程款是分成 三期 也好, 五期 也罷,一定要在合約或報價單上明確列出各階段的驗收項目,完成了這個階段的驗收工程,再繳付下一期的 工程款 ,才能讓 工程款 的支付和工程的進度真正同步,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House123 邱愛莉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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